招标
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设备更换项目(校团委)比选公告-舞台灯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022-240936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民航大学校团委现就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设备更换项目舞台灯实施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如下采购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设备更换项目舞台灯采购
二、预算金额: 18万元(含税)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及预算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金额/万元
1
舞台灯
大功率数字调光台购置安装、硅箱购置安装、电脑灯购置安装、话筒设备购置安装、供电线缆、数据通信线缆购置及部署施工,整体系统并入现有灯光系统及音频系统,并完成整体系统调试
18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前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五、公告公示时间
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6日
六、报名及需求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7日(周六) 16:00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xtw@cauc.edu.cn,对逾期报名的邮件,不予受理。
七、递交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9日(周一)9:00-11:00。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北校区活动中心220。请提前在 “平安航大”微信公众号,点击“航大卫士”,选择“校外人员入口”,点击进入后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其中访问部门选择“08校团委”,工作楼宇选择“北校区活动中心”,进校事由,请填写“递交比选文件”。(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4093602)。
3.比选文件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及服务要求响应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服务响应文件:对服务要求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应答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答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应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应答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应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b.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答人是企业的,财务报表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应答人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应答人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应答人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表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应答人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c.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应答人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投标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应答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d.2023年1月至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023年1月至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应答人自行出具,原件并加盖公章);
f.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应答人自行出具,原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a.报价方式为服务总价。为履行本项目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总价中,包含完成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设备使用费、材料费、折旧费、运输费、保险费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b.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以上(1)和(2)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八、评审方法
1.符合资质及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比选;
2.本项目评审采用满足资格及服务要求前提下的专家打分中选法;
3.各应答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比选结束后发现已确定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24093602
共青团中国民航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