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师范大学
乙方:福州明仪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YZB[GK]2019036的福建师范大学光照摇床等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1099 | 其他仪器仪表 | 生物安全柜 | 1 | 套 | 国内 | 42000 | 42000 | 力康 | Hfsafe-1200LC(A2) | 无 | ||||
1 | 1-2 | A021099 | 其他仪器仪表 | 植物培养箱 | 1 | 套 | 国内 | 105000 | 105000 | 九圃 | BPC500-2H/C | 无 | ||||
1 | 1-3 | A02100303 | 物理光学仪器 | 光照摇床 | 1 | 件 | 国内 | 27800 | 27800 | 上海世平 | SPH-211B-GZ | 无 | ||||
合计: | 1748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肆仟捌佰元整(¥174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师范大学;
4.3交付条件: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可以不予确认。 5.2其他合同标的内容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甲方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且运行稳定后,甲方最终用户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6.1.2对于特殊或需依据检测结果做出结论的采购项目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部门参与验收。 6.1.3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乙双方代表必须按《福建师范大学货物与服务采购验收单》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使用单位的公章,由乙方将第三联提交给甲方存档。 6.1.4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6.1.5异议期:货物验收后拾个工作日内甲方对货物有异议的,乙方应在贰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100%全额发票)必须是正式合法且采购人当地税务部门能认可,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全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 5 %的履约保证金(¥ 8740.00元),该履约保证金于货物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正常使用1年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伍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福建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10.2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合同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履行。 10.3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该合同款总额千分之三标准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该合同款30%的违约金。 10.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乙方除了应向甲方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偿付该合同款30%的违约金。 10.5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甲方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货物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请按品目列明详细) 1-1 生物安全柜参数: 1.气流模式:30%外排,70%循环 2.流入气流平均风速为0.53m/s,下降气流平均风速为0.30m/s 3.ULPA超高效空气过滤器:美国AAF品牌,针对颗粒直径0.12um,过滤效率99.999% 4.安全柜出厂前使用ATI泄露扫描仪进行2次的过滤器完整性测试 5. 在线实时监测并条形码显示高效过滤器的使用寿命,具有过滤器失效声光报警功能,具有流量控制及循环空气过滤器寿命监控,保证实验的安全性。 6.采用高性能自感应风机设计,风速自动调节,故障率低,噪音小;标配EC外排风机,风速自动调节 7. 工作区和外排出风口必须各配一个可见的高灵敏、高精度的热式微风速传感器,非压差传感器,真实、实时检测风速的安全性。风速传感器具有自动零点校正方法的功能。 8.显示面板可实时显示工作区温度、气流流速/流量、过滤膜寿命、累计运行时间等信息 9.温度传感器:可实时检测并显示工作区的温度,监测风机运行及操作区安全状态 10. 前窗采用手动升降方式,,安全位置±5mm上、下限位声光报警装置 11.工作区三侧壁板为一体化成型,304不锈钢材质,双层侧壁形成负压保护 12.操作台面前侧凹槽设计,无需搁手架,避免操作时手臂或其他物品阻挡风口 13.集液槽面积不小于工作台面积,集液槽与工作台面之间无任何支撑架,材质为304不锈钢,有排污阀,方便清洗消毒 14.10度倾角人性化设计,提高了操作人员在安全柜前的操作舒适性 15.前窗玻璃门采用6mm安全钢化玻璃,具有良好的防爆、防碎及防紫外的功能 16.出厂前均通过严格的压力衰减法检测:加压到500Pa,保持30min后气压450Pa 17.通过严格的KI-Discus 碘化钾法人员保护测试,前窗操作口的保护因子1×105 18.安全性能保障:具备紫外系统、荧光灯、前窗的连锁系统;具备低风速报警功能;具备前窗位置异位报警功能;具备前窗侧壁抗扰流系统,可避免泄漏; 19.通过专业的联动控制芯片,与净化工程的排风系统联动,提供与主机同一品牌的密闭阀和风机,并实现自动控制。 20. 可选配与主机同一品牌的活性炭过滤器装置,且活性炭过滤装置面板能实时显示使用寿命,具有失效报警功能 21.柜内电源:双防水插座设计,整机具有断电保护功能 22.噪音63分贝 23.外形尺寸:高度2130mm(最低可至2030mm) 工作区宽度1250mm 24.工作区间照明度:>1000 lux 1-2 植物培养箱参数: 1、外部尺寸,宽x高x深870mmx800mmx2000mm,有效容积:500L(上腔体+下腔体),左右两侧不锈钢风墙出风,中间回风,水平风循环方式,不锈钢内胆,中间为聚氨酯发泡层; 2、上下两个独立腔体,独立控制其温度、湿度、光照等; 3、控温范围:15℃~45℃; 4、温度允许误差:±0.5℃; 5、控湿范围:50~85%RH; 6、湿度允许误差:±3%RH; 7、标配光源:波长为400-700nm、450nm、660nm、730nm四光谱LED冷光源,每颗灯珠具有四种光谱,每种光谱通过触摸屏无级、独立可调,光强750μmol/㎡S; 8、光源为方形光板,光源面积50cmx70cm,拒绝灯管式光源; 9、控制系统:采用单片机控制系统,PID控制方式精准控制温度、湿度,单片机上带快速接口,配有8路12位AD采样接口,配有备用4路终端设备反馈信号接口,配有备用6路终端设备供电接口,配有备用7路终端设备控制接口,便于维护更换; 10、控制系统搭载嵌入式linux系统,支持电子硬盘,支持数字摄像头,定时拍照存储,支持TF卡/SD卡,支持以太网,支持图形用户界面GUI,支持EXT4/NFS/FAT32格式的文件系统; 11、温度、湿度、光照强度存储于单片机控制系统,能够查看长达六个月以上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的历史记录,并可用USB存储介质直接下载; 12、整个箱体外部钢板烤漆,中间层为3cm厚度的聚氨酯发泡保温层,内部腔体为SUS#304; 13、上下腔体两侧都有一套进风、出风调节阀,用于新风补充。 14、能够通过触摸屏0-100%无级调控每一层光源光强度 1-3 光照摇床参数: 1、控制方式:P.I.D(微电脑环境扫描微处理芯片) 2、显示方式:LCD(大屏幕液晶双显) 3、循环方式:强制对流式 4、振荡方式:旋转振荡式 5、驱动方式:单轴平衡装置式 6、温度范围:4℃-60℃ 7、温度精度:±0.1℃ 8、温度均匀度:±0.5℃ 9、旋转频率:50∽300rpm 10、旋转精度:±1rpm 11、摆振幅度:Φ25mm 12、安全功能:上、下限超温声光报警;上、下限超速报警;独立式超温保护器;开门停机保护;漏电或过电保护装置; 13、附属功能:转速存储、来电恢复、参数记忆、温速度校正、时钟显示、室温/实测温度双显 14、编程功能:反复、步调、八段曲线编程设定 15、制冷剂:CFC-Free(134A)无氟安全制冷系统 16、冷却器:200W 17、加热器:800W 18、光照度:0-15000LX时控定时 19、定时范围:0-500小时 20、摇板尺寸:920×500(mm) 21、最大容量:2000ml*10或1000ml*18或500ml*28或250ml*36 22、万能弹簧摇板数量:一块 23、净 重:180kg 24、内腔尺寸:970×550×350cm 25、外型尺寸:1250×740×840cm 26、功率:1120W 27、电机:120W变频电机 28、电源:AC 200∽240V 50∽60HZ 29、内腔材料:优质锈钢镜面板 30、箱体材料:高质量高强度的槽钢、角钢、冷轧钢板 14.2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4.2.1 质保期:包1所投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后的一年的免费保修。货物若发生问题,2小时内响应并提供技术支援;如电话中及远程诊断无法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在7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中标人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使用。在质量保证期一年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和远程操作和指导,解决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在保修期内定期回访,了解实际工作存在的问题,再进行针对的应用培训和支持,若出现质量问题时,常规故障24小时内排除。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货物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中标人免费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我司会不定期根据用户实际的工作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14.2.2 在保修期过后,为仪器提供维修服务,并在2小时内对采购人的维修信息作出反应,一般情况下24小时内到场维修。我司指定厂家全职维修专家张工18650790508(售后维修地址即我司营业地址)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价,并承诺不收取上门服务人工及差旅费,并保证软件的免费升级; 14.2.3 仪器设备培训方案:货物抵达5个工作日内,我司派出张工负责验货、安装调试后,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经双方协商,我司派出张工对买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期为期1-2天,培训内容主要是产品所涉及原理和理论知识的讲解和产品的操作和维护,具体的安排是: (1)2小时--半天时间进行理论讲解,使买方技术人员掌握仪器原理,能更好正确的操作; (2)工程师全流程操作并讲解细节要点和注意事项,使买方技术人员能整体了解仪器使用的流程; (3)安排3名以上买方的技术代表进行现场操作,工程师现场指导,发现问题或难点处,及时解决并和现场的买方技术人员方面进行深入的问答交流和互动,直至使买方的技术人员能够真正掌握仪器原理并熟练操作设备; (4)仪器设备保养知识的讲解,使买方技术人员掌握设备一些常规的保养事项,确保设备在寿命期间内良好的运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师范大学 | 乙方: | 福州明仪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1号黎明大厦919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扬洲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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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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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005077983 |
联系方法: | 1380508326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州鼓屏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3058441459 |
签订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签订日期:2019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