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一局集团(中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山香海路项目钢材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465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中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山香海路项目钢材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中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山香海路项目钢材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翠亨新区香海路北段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香海路项目) 中山翠亨新区香海路北段道路工程项目,位于中山市城区东侧,北起横门大桥,沿线经过横门渔港、横门工业新路、横门水道、深岑高速,南至翠亨快线。总长约4370m,其中横门大桥至横门渔港段,受用地影响,采取设计车速30Km/h,道路红线宽度30m标准,为两车道改四车道;其余路段均采用设计车速为60Km/h,道路红线宽度60m标准,为四车道改八车道。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海绵城市等。中标价4.65亿元,总工期550日历天。 2.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物资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一。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采购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响应采购公告。 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21日9时00分前(即报名截止日期)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 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 交”—“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供应商响应后,采购方才能在“查看供应商”中查看到该供应商状态)。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时间、规定流程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报名、响应等操作,且报价人已缴纳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人不予退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 5.2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21日9时00分前(节假日不休息)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05319504@qq.com,2024年7月21日9时00分前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采购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户名:中铁一局集团(中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20110101921004020001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如未备注,视为未缴纳。 在汇款单上注明采购文件款、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单位指定邮箱:305319504@qq.com,采购单位收到信息经财务部门核实后,采购组织单位在电子商务平台开通下载采购文件功能业务模块,投标人方可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5.3采购文件售价详见附表一《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4所有投标人需在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21日9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 5.5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文件报价表在电商平台填报物资报价单,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未填报物资报价单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鲁班网上下载)。 5.7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6.投标的响应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前(即为开标时间)。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报价和签字盖章齐全的投标文件清晰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为纸质版正本扫描件PDF版,须手签、鲜章;签章贴图视为无效),不接受递交纸质版。(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各潜在投标人提前一天上传报价和投标文件电子版)。 6.2 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文件报价表在 电商平台填报物资报价单。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或未填报物资报价单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电商平台报价与投标文件总价必须保持一致(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 6.3 逾期未上传报价单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00分。 7.2 开标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 (www.crecgec.com)“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 30 分钟内进行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的,视为撤回报价。 7.3 因本次采用线上开标,投标人不需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网站上发布。 9.招标人信息 招标单位:中铁一局集团(中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项目物机部(联系人):杨洋 电话:15502926619 邮 箱:305319504@qq.com 10.附件 附件一、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附件三、物资需求明细 附件四、技术规格书 附件一:招标内容、投标人资格条件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附件三、物资需求明细 物资需求明细表 招标人名称:中铁一局集团(中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YYZBCG-2024-19 包件号:GC-01包
注:1、表中为暂定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规格数量为准。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四、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GC-01包 1.1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执行GB/T 701-2008及相关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701-2008国家标准,还应符合GB/T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14981-2009国家标准。 (3)检查及验收执行GB1499.1-2008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2101-2008的规定。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执行GB/T1499.1-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PB300;表面形状:光圆;级别:I;公称直径6~22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1499.1-2017国家标准,还应符合GB/T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14981-2009国家标准。 (3)检查及验收执行GB1499.1-2018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2101-2018的规定。 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执行GB/T 1499.2-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其中:牌号:HRB400;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6~50mm。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2-2018标准,带肋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采用挂标牌方法;还应符合GB/T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25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 1499.2-2007/XG1-2009国家标准。 (3)检查及验收执行GB1499.2-2007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17505-1998的规定。 1.4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 按GB/T17505-1998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成盘状捆扎包装的(如盘条)按实际重量交货,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过磅计重钢材送货单数量与实际送货数量的误差不得超过±3‰。如果一方对过磅计重钢材实际交货数量有异议的,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检,复检数量与送货单数量的误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检查及验收: 钢筋的检查和验收按GB/T13013的规定进行(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的不同炉罐号可装混合批,但个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 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合同号、标准号、检验批号、交货件数、重量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1.6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6.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1.6.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1.6.3投标人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供应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企业的产品投标,并有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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