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东小区雨污混接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环东小区雨污混接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高经发[2023]92号
1.4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环东小区雨污混接整治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GGGZ00079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GGGZ00079
2.5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环东小区(南北区)位于西二环与天达路交口东侧
2.6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区域面积130000平方米,其中北区有14栋居民楼、一所幼儿园、一栋沿街商铺、一栋居委会办公楼,南区有6栋居民楼。项目主要内容为小区内部、周边商业门面和道路的全部雨污水管道改造、管道保护及迁移,检查井、雨水口改造及修复、化粪池、隔油池新建、路面破除及恢复、绿化破除及恢复、铺装破除及恢复、路牙石恢复等内容。
2.7合同估算价:350万
2.8计划工期:60天
2.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项目,要求完成北区14栋居民楼、一所幼儿园、一栋沿街商铺、一栋居委会办公楼,南区6栋居民楼。项目主要为小区内部、周边商业门面和道路的全部雨污水管道改造、管道保护及迁移,检查井、雨水口改造及修复、化粪池、隔油池新建、路面破除及恢复、绿化破除及恢复、铺装破除及恢复、路牙石恢复等内容及排查检测(不含第三方检测)、水质检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等)、其他专项(业)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其他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评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施工或雨污分流工程施工或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 / 。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招标人拒绝;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在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65311079。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8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
(1)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创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1号开标室。
(2)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编:230088
联系人:魏工
电话:0551-65326505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5311079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科创中心1205室
电话:0551-65311802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