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0]160号文、浙发改项字[2022]49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嘉兴港区段JL02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涉及浙北地区9条干线航道和德新线1条支线航道,按行政区和责任主体划分为湖州段、嘉兴段两段实施。其中嘉兴段涉及杭平申线、东宗线、乍嘉苏线、杭申线4条干线航道,通道里程139公里。
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嘉兴港区段,涉及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①大桥5座(东西大道桥、市场路桥、外环中路桥、中山大桥、雅山大桥)以及上述桥梁的接线工程②乍浦服务区1个③乍嘉苏航道港区段航道5.67公里。
嘉兴港区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建设东西大道桥、外环中路桥、乍嘉苏航道乍浦服务区陆域部分(含管理用房)、桥下航道护岸及疏浚。其中东西大道桥桥梁长643.06m,主桥上部结构采用三跨变截面钢箱梁,主桥下部结构采用承台接柱式墩,基础为群桩基础。外环中路桥桥梁长491.06m,主桥上部结构采用独塔双跨斜拉桥,主桥下部结构采用承台接柱式墩,基础为群桩基础。乍嘉苏航道乍浦服务区陆域部分(含管理用房)总用地面积13636㎡,航道新建护岸长约400m,疏浚土方约3万m³。
本次嘉兴港区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对应投资概算为10.730448亿元,概算建安费约6.5亿元。
技术标准:东西大道桥桥梁及接线均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外环中路桥桥梁及接线均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新建桥梁按60×7米通航净空标准进行建设。航道护岸按内河限制性III级航道标准建设。
2.3 计划施工工期:2023年2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30个月(9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嘉兴港区段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新建桥梁工程、护岸工程、拆除工程(含拆除老桥等)、航道疏浚工程、锚泊区构筑物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工作。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范围为1个施工监理标段,即嘉兴港区段JL02标段。
监理服务期:56个月(1701个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32个月(971个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期监理2个月(61个日历天),施工期及交工验收期监理30个月(910 个日历天)】,航道工程缺陷责任期(疏浚除外)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航道疏浚无缺陷责任期,桥梁及其他工程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和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联合体各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监理工作,承揽同一工作时,资质按较低的成员资质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2月13日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4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乍浦镇中山东路188号石油化工品交易市场1号楼
邮政编码:314201
电 话:0573-85589893
电子邮箱:270738589@qq.com
联系人:张秋冬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6楼
邮政编码:314000
电 话:18167327619/15857363006
电子邮箱:296566597@qq.com
联系人:薛康力
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2月7日
强制性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