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思源楼、东二环院区、食堂综合楼、13号楼电梯维保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思源楼、东二环院区、食堂综合楼、13号楼电梯维保招标公告
我院拟委托一家电梯维保公司承接我院电梯的维保服务。现欢迎具有A级(包括A1、A2)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梯维修内容。维保流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服务范围
1、需维保电梯参数:
三、电梯维保内容及要求
表A-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出具《电梯保养维修报告》
表A-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出具《电梯保养维修报告》
表A-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出具《电梯保养维修报告》
表A-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出具《电梯保养维修报告》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15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如有特殊情况需同院方申请,院方同意后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
2.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投标人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3.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院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院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4.供应商应在维保后3日内将规定格式的电梯维保记录,张贴在电梯轿厢或电梯过道、小区公告栏在轿厢内电子显示屏内滚动公示,接受用户监督。此外,需将维保记录公示情况拍照留存备查。
5.供应商应自行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标人相关人员在维保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件与院方无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本项目采取清包模式,即供应商只提供维保所需的工具和人工服务,易耗品零部件由院方承担费用。
7.本项目签订合同1+1+1年,如遇特殊情况,院方提早一个月书面通知供应商终于合同。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作业过程中如出现不服从院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1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等情况的,院方有权拒付当台电梯的当月维保费。
2.供应商维保工作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供应商应当立即返工整改直至合格,否则院方有权拒付当台电梯当月维保费。
3.供应商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如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供应商承担法定民事责任。
4.遇电梯复检时,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电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复检,同时供应商必须跟踪电梯复检的具体情况,及时反馈给院方。若因整改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承担电梯复检费用。若因供应商管理不善导致电梯未按规范要求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医院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若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院方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按300元/次从当月维保服务费中扣除作为罚金。
6.若供应商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限内赶到现场和更换配件的,按200元/次从当月维保服务费中扣除作为罚金,合同有效期内累计超过三次的,院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
六、款项支付
维保服务费及易损配件费均按季结算,每季维保完成后出具保养单后供应商根据合同金额出具正规发票,院方在收到发票和验收材料(巡查记录表、易损配件验收表等)的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季的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表(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客梯、货梯,施工类型:安装、维修)复印件
6.负责本项目的维保服务人员名单(至少1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
7.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电梯维保服务方案(半月、季度、半年、全年四种)
8.服务承诺(必须承诺所提供的配件进货渠道合法,主要配件应为原厂家或原厂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正品,其余通用配件须为有资质的合法企业生产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接收报价文书时间
2023年12月22日14:30-16:30
九、投标地点:请各供应商将纸质报价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13号楼403室总务处。
十、联系人:方工 0591-87878016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院内网上发布。
附件.docx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8日
我院拟委托一家电梯维保公司承接我院电梯的维保服务。现欢迎具有A级(包括A1、A2)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梯维修内容。维保流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服务范围
1、需维保电梯参数:
序号 | 楼号 | 品牌 | 数量(台) | 机房 | 电梯楼层数 | 最高控制单价 |
1 | 思源楼 | 欧菱 | 1 | 有机房电梯 | 6 | 500元/月/台 |
2 | 东二环院区 | 巨人通力 | 1 | 有机房电梯 | 5 | 650元/月/台 |
3 | 食堂综合楼 | 杂物电梯 | 1 | 有机房电梯 | 2 | 450元/月/台 |
4 | 13号楼 | 奥的斯 | 1 | 有机房电梯 | 5 | 668元/月/台 |
5 | 合计 | 4 | ||||
备注: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按1+1+1(年)方式签订 |
三、电梯维保内容及要求
表A-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出具《电梯保养维修报告》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曳引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6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7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8 | 轿顶 | 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 |
9 |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0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1 | 对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2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3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4 |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5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6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 | 齐全、有效 |
17 |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18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19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0 | 轿厢平层精度 | 符合标准 |
21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2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3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4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5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6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27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28 | 底坑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表A-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出具《电梯保养维修报告》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位置脉冲发生器 | 工作正常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5 | 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0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表A-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出具《电梯保养维修报告》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 无松动 |
2 |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确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曳引绳、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9 | 曳引绳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12 | 对重缓冲距 | 符合标准 |
13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14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表A-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出具《电梯保养维修报告》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8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9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10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1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2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3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14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5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6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15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如有特殊情况需同院方申请,院方同意后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
2.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投标人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3.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院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院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4.供应商应在维保后3日内将规定格式的电梯维保记录,张贴在电梯轿厢或电梯过道、小区公告栏在轿厢内电子显示屏内滚动公示,接受用户监督。此外,需将维保记录公示情况拍照留存备查。
5.供应商应自行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标人相关人员在维保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件与院方无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本项目采取清包模式,即供应商只提供维保所需的工具和人工服务,易耗品零部件由院方承担费用。
7.本项目签订合同1+1+1年,如遇特殊情况,院方提早一个月书面通知供应商终于合同。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作业过程中如出现不服从院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1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等情况的,院方有权拒付当台电梯的当月维保费。
2.供应商维保工作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供应商应当立即返工整改直至合格,否则院方有权拒付当台电梯当月维保费。
3.供应商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如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供应商承担法定民事责任。
4.遇电梯复检时,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电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复检,同时供应商必须跟踪电梯复检的具体情况,及时反馈给院方。若因整改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承担电梯复检费用。若因供应商管理不善导致电梯未按规范要求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医院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若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院方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按300元/次从当月维保服务费中扣除作为罚金。
6.若供应商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限内赶到现场和更换配件的,按200元/次从当月维保服务费中扣除作为罚金,合同有效期内累计超过三次的,院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
六、款项支付
维保服务费及易损配件费均按季结算,每季维保完成后出具保养单后供应商根据合同金额出具正规发票,院方在收到发票和验收材料(巡查记录表、易损配件验收表等)的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季的费用。
七、报价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表(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客梯、货梯,施工类型:安装、维修)复印件
6.负责本项目的维保服务人员名单(至少1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
7.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电梯维保服务方案(半月、季度、半年、全年四种)
8.服务承诺(必须承诺所提供的配件进货渠道合法,主要配件应为原厂家或原厂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正品,其余通用配件须为有资质的合法企业生产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接收报价文书时间
2023年12月22日14:30-16:30
九、投标地点:请各供应商将纸质报价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13号楼403室总务处。
十、联系人:方工 0591-87878016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院内网上发布。
附件.docx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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