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浦长途客运站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青浦区新科路588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工241657(代理机构内部编码)
项目名称:青浦长途客运站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青浦长途客运站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20工241657(代理机构内部编码)
3、采购内容:省际长途客运作为省际客运应急保障和托底任务的承担者,不能关停,为确保其安全平稳运行。委托方本着服务社会,友好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向省际客运企业发起委托经营需求,鉴于近年来家用汽车的普及和轨道交通的不断完善,省际客运量急剧下降,经营日渐困难,委托方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
4、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5、服务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
6、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合同价的50%
7、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年,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不予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2具有省际客运相关专业资质;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科路588号3楼
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7月3日起至2020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以下资料在上海市青浦区新科路588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查原件,复印件盖公章);2) 具有省际客运相关专业资质(查原件,复印件盖公章);3)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且盖公章及法人章);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科路588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科路588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于2020-7-3至2020-7-10(北京时间9:0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上海市青浦区新科路588号3楼,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磋商。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青浦公共交通场站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桥路333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69221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新科路588号3楼
联系方式:沈海荣13817265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海荣
电 话: 1381726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