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 2024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经〔2024〕1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阜蒙交规发〔2024〕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及以上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资金51.84%、地方自筹48.16% ,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阜新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项目,共5条道路维修改造道路总长度为18.7公里,其中:农村公路大修涉及1条道路,总长度1.3公里;农村公路中修涉及4条道路,总长度17.4公里。
2.2本项目共1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
2.3招标范围: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共5条道路维修改造道路总长度为18.7公里,其中:农村公路大修涉及1条道路,总长度1.3公里;农村公路中修涉及4条道路,总长度17.4公里。本次标段招标为上述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2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竣工,共 19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指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 1 项四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合同金额22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1)项目经理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 2022 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 D 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 2023 年度评价结果则以 2023 年度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2)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http://ggzy.fuxin.gov.cn/)、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mx.gov.cn/)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街9号
邮编:123100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18-8822593
电子邮件:fmxjtj@163.com
招标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站
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街9号
邮编:123100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418-882383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
邮编:123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18-2865688
电子邮件:949292068@qq.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下达 2024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经〔2024〕1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阜蒙交规发〔2024〕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及以上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级及以上资金51.84%、地方自筹48.16% ,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阜新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项目,共5条道路维修改造道路总长度为18.7公里,其中:农村公路大修涉及1条道路,总长度1.3公里;农村公路中修涉及4条道路,总长度17.4公里。
2.2本项目共1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
2.3招标范围:阜新县2024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二批),共5条道路维修改造道路总长度为18.7公里,其中:农村公路大修涉及1条道路,总长度1.3公里;农村公路中修涉及4条道路,总长度17.4公里。本次标段招标为上述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12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竣工,共 19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指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完成 1 项四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合同金额220万元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1)项目经理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 2022 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 D 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 2023 年度评价结果则以 2023 年度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2)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http://ggzy.fuxin.gov.cn/)、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mx.gov.cn/)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3 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 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街9号
邮编:123100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18-8822593
电子邮件:fmxjtj@163.com
招标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公路管理站
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民族街9号
邮编:123100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418-882383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沃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路39号115、116
邮编:123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18-2865688
电子邮件:9492920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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