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马土让2024-42号(博望区2024-1号居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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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马国土出让告字(2024)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不足三人转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规划建设要求及公开出让地块起始价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平方米)

用地

性质

出让年限(年)

规划指标

起始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马土让2024-42号

博望区2024-1号居住用

博望区丹阳镇丹马路与墩庄路交叉口东北角

47919.08

(约71.88亩)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住宅:7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年限

1.0R1.5

≤百分之

百分之三十八

14400

(约200.34万元/亩)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2880

建设

工期30个月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 定金(成交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不予退还。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1)拆除宗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并清运建筑垃圾至自然地坪。(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水塘、水系由竞得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保留或改造。(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5)出让地块范围内,如经文物部门确认,地下有文物埋藏,需依法进行考古勘探或发掘。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

交地条件:地块范围内建筑物拆至地表,土方、垃圾等由受让人自行按规定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与周边地下光缆的安全影响由受让人负责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项目建设要求:(1)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0.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含住宅);地下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含人防建筑)。由博望区政府指定回购主体按地上住宅建筑面积单价5990元/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人防除外)单价3500元/平方米回购。项目其他公共部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性用房、门卫、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组织用房、养老用房、托育服务设施、配电房、公厕、人防建筑等)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博望区政府(最终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面积为准);(2)地块内需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服务用房和不少于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经营性用房,地块内除物业经营性用房外不得配建其他商业性用房;(3)方案设计应结合城市道路统一进行交通组织,地块不得在西侧丹马路设置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在南侧墩庄路、东侧杨桥路应按城市设计允许机动车出入口范围引导线设置,地块内部交通组织应顺畅、便捷;(4)地块内需配置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组织用房按照35平方米/百户配置,托育服务设施按照10托位/千人配置且每个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托育设施总面积不少于270平方米且不少于4个班,养老用房按照30平方米/百户配置且不少于350平方米;地块所需配套体育设施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5)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配建的公共设施应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交付。项目分期建设的,配建的公共设施应在项目首期中同步建设;配建的公共设施确需在后期建设的,应提供充分理由进行说明;(6)竞得人需要在地块内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成后按照规定无偿移交给博望区人民政府。

6.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与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政府签订该宗地的《回购协议》及《开发建设项目责任书》。

7.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8.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本地块建设内容应保障周边现有住房日照满足规范要求。

9.未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0.竞得人承诺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出让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7日9时至2024年11月27日16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科(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19室)获取出让文件。

四、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

1.所有申请参与的意向竞买人,须在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中下载《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首次办理数字证书(CA)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流程请参照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bcg.mas.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专区”--“主体库登记”--“马鞍山市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24年11月7日9时至2024年11月27日16时,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办理竞买申请,竞买人应采用PDF格式文件上传报名材料,并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原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提交。

4.申请人可以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ggzytd/portal/index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0555-5200196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谷歌、火狐或Edge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6时,缴纳竞买保证金须全额缴纳至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报名申请及保证金到账情况符合该宗地申请条件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24年11月28日17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并通过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相关规定

1.马土让2024-42号地块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10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24年12月10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0时至2024年12月12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

2.本次出让由竞买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使用专用电脑,通过CA证书登录“马鞍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按照规则,报名竞买人需进行一次有效报价,若报名未报价,将纳入信用评价负面名单。

3.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开始时间为2024112910时。

拍卖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五楼)。如本次拍卖报名人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间节点详见本公告第五条。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1、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60213293000827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2、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21199360961000002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3、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676518948101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4、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10267716366600000013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262400104666888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竞买申请人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汇款时务必附言:“马土让2024-42号地块”,报名时以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做为入账凭证,由交易中心核验到账情况,并确认竞买资格,不另开具土地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联系电话:0555-6763362(惠先生)、0555-5200196(金女士)

查询网址:http://zrzyhgh.mas.gov.cn、http://zbcg.mas.gov.cn/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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