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露天矿关于提前实施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视频监控系统
双光谱重载云台摄像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zb-zbt2024-0477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
招标联系人
崔恒庆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房忠达024-82612027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29
公告正文
东露天矿关于提前实施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一一视频监控系统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LNZB-ZBT2024-047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露天矿关于提前实施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一一视频监控系统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东露天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露天矿关于提前实施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一一视频监控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露天矿关于提前实施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一一视频监控系统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为摄像机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 3、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1、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7、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签订 合同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的委托,为东露天矿关于 提前实施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一一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露天矿关于提前实施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建设项目一一视频监控系统 2、招标单位: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 3、项目完成地点:抚顺东露天矿现场 4、项目完成期限:2024年5月31日前。 5、资金来源:国补资金及单位自筹 6、招标范围4台双光谱重载云台摄像机,1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平台(DN),和LED液晶高 清多电脑切换器等辅材,并包括平台软件部分的安装、调试和加固。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及规范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为摄像机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 3、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7、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材料,时间以签订 合同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1630。 2、发售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9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2)制造商资格声明(非制造商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 品授权书);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机电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网页截图或信用报 告; (6)业绩材料;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9日9:30时。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青年路 联系人:崔恒庆 电 话:1569413754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房忠达、王国栋 电话:024-82612027 邮箱:lngczbyxgs@126.com 2024年4月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 地 址:抚顺市东洲区青年路 联系人:崔恒庆 电 话:15694137546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房忠达、王国栋 电 话: 024-82612027 电子邮件: lngczbyx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鸣然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