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县东老爷山景区停车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53.01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yc[2023]028号
预算金额53.01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会荣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越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丽丽152937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环县东老爷山景区停车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YC[2023]028号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环县东老爷山景区停车场道路工程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3)公路
联系人 黄会荣 联系电话 13519345626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8-31 14: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9-02 17:00:00
采购单位 环县耿湾乡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环县东老爷山景区停车场道路工程001 GSYC[2023]028号 工程-施工 530154.0(元)

公告内容

  • 环县东老爷山景区停车场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县东老爷山景区停车场道路工程已由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环发改(审)发[2023] 170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乡镇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环县耿湾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越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YC[2023]028号

    2.2建设地点:耿湾乡四合原村

    2.3建设规模及标准:新修混凝土路面966.5m2、边沟26m、铺设停车场5026m2、路缘石150m、砖护墙70m等工程

    2.4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6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6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7招标控制价:530154.00元

    2.8工程质量:合格

    2.9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人员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公路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3.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5投标人须上传总体实施方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4.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3 年8311430分至2023年92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PDF 格式加盖公章)。

    4.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4.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5.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92170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5.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结果公示

    6.1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6.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越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7.联系方式:

     标 人:环县耿湾乡人民政府

       址:环县耿湾乡张台村政府台1号

     系 人:黄会荣

       话:1351934562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越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3-01-101室

    人:曹丽丽

       话:15293700227

      

                            2023831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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