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微体验点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 争 性 磋 商 邀 请 函
各潜在报价人:
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微体验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微体验点项目
二、项目编号:HS2022CG045
三、项目预算:预算为人民币365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微体验点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投包组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请在采购代理机构http://www.gd-hongshi.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相关媒体下载磋商文件。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10:00)前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
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授权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报价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报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报价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提交报价文件截止当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报价人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报价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报价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报价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22年12月05日至2022年12月09日下午17:30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过来报名前请电话预约。
七、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10:00;
八、提交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
九、磋商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上午10:00;
十、磋商地点: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60-2388962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31号上苑花园4幢25卡,201房,202房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21998
发布人:广东宏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