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振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河南钢铁安钢建设公司永通除尘地面站项目(钢结构制安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钢铁安钢建设公司永通除尘地面站项目(钢结构制安施工)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安阳钢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钢铁安钢建设公司永通除尘地面站项目(钢结构制安施工)

2.2项目编号:HGZB-TJ-20231113-001

2.3项目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永通公司

2.4开工日期: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

竣工日期:20231215日。

1)具体开竣工日期由甲方根据现场施工为准,工期要求按节点完工,不得延迟工期。乙方应满足甲方总工期及重大节点工期要求,必要时安排24小时连续作业。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秋冬季环保管控可能对施工造成的影响,保证施工连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节点进行交工。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则由乙方采取措施抢回,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经采取措施仍未达到合同节点工期时,每拖期一天罚款5000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或减轻乙方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相应工期顺延。如乙方工期拖延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施工力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根据建设公司供应商考核实施细则规定4.1条款1.2倍从合同金额进行扣除。

2)现场按照疫情及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管控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5招标内容:除尘器本体钢结构、烟囱及支架等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具体要求见技术协议。

钢结构制安工作量

序号

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离心机除尘(12万风量)主体钢构、除尘管道、后管道组、管道支架、烟囱等

含材料供应、制作、安装

200吨,以最终设计图纸工作量清单作为结算依据

H型钢、钢板、角钢、扁钢、槽钢、焊管、方管、圆钢、花纹板、钢格板等材料;含Φ1620×8、Φ1120×8、Φ920×8、Φ600×6、Φ630×6、Φ377×6等焊管,配套90°弯头、45°弯头、管托等;含烟囱、防雨棚、平台及爬梯等。(详见图纸)

2

喷锌除尘(6万风量)器主体钢构、旋风除尘、除尘管道、后管道组、管道支架、烟囱等

含材料供应、制作、安装

3

精整除尘(4万风量)器主体钢构、除尘管道、后管道组、管道支架、烟囱等

含材料供应、制作、安装

4

VOC处理设施前后管道组、烟囱

含材料供应、制作、安装

5

水泥内磨倒角点式除尘器(6000风量)排气管

含材料供应、制作、安装

虽未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中明示,但属于约定工程范围之内,或与该工程有直接关联的工程内容,招标人认为由中标人施工较合适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油漆、普通螺栓、垫铁、焊材、氧气、乙炔等辅材)及未做描述且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材料均由中标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施工机械、工器具提供方式:

本工程所用吊车(25吨吊车共15个台班)由招标方提供,其他所用施工机械、机具设备、工器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焊机、吊装钢丝绳、切割下料工具等)均由中标方自备并承担费用。

除明确本分包工程项目吊车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外,吊车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必须租用招标方提供的吊车,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使用“非建设公司提供吊车的”,对中标方每车每天考核5000元,按天累计。

现场踏勘时间及联系人:不统一组织踏勘,联系人:王振 18613723527。投标方需勘察现场,充分了解项目概况和安全、质量、进度等要求。

2.6本次招标标段为:河南钢铁安钢建设公司永通除尘地面站项目(钢结构制安施工)

备注: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2.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200/吨,总价144万元,含税价。

2.8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文明施工: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业主、监理、甲方颁发的有关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执行钢司发[2006]94号文有关规定及本工程规定执行,符合安钢技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A级工程标准要求,遵守安钢厂区安全、文明、环保及消防施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河南钢铁安钢建设公司永通除尘地面站项目(钢结构制安施工)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113 1601分至20231121 1500

获取方式:

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鑫智链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的“招标文件”画面,点击“立即购买”,打开的画面中点击“去支付”,默认从资金池里扣费,资金池余额不足时会弹窗提醒,根据画面指引去支付。

标书费:200.0元(按项目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121 1500

递交方式:使用鑫智链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证书。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1121 1500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投标管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安钢电子招标网:http://219.154.46.204:808/

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njxic.com/

8.付款方式

主体设备制作完成后,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0%;主体设备安装完成后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热试车运行稳定30天后凭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且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应扣除的款项支付工程进度款;采用电子承兑方式支付。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0% 时停止支付,待竣工结算审核完毕,甲方付至工程总结算款的90%,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保修期二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理人):王振 

联系电话:186137235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贾超

联系电话:1856779060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陈先生 0372-3125926

10.其他

10.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壹万伍仟元,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0.1.1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要求所有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除外,具体根据系统提醒进行操作)。

10.1.2未在招标人鑫智链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合格供应商、有应付账款的非合格供应商均可联系招标人办理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

10.1.3免缴纳保证金供应商中标后,须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方可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10.1.4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

10.2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3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10.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

10.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10.6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前完成投标,以免集中在投标截止日投标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投标。如投标人未按前述投标建议日期进行投标的,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导致投标不成功、虽联系客服但客服人员来不及排查处理的,由投标人自担全部不利后果。

10.7每天 1800 2000 是系统维护时间,请勿在此期间投标。 强烈建议投标人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 操作,以便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客服进行处理。

10.8各投标人,首次参加“南钢鑫智链平台”发布招标项目,涉及平台线上转款业务,需提前去所属银行咨询并开通电子支付(电子商户平台)等功能,银行业务办理需2-3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注意:各投标人,首次参加南钢鑫智链平台发布招标项目,涉及平台线上转款业务,需提前去所属银行咨询并开通电子支付(电子商户平台)等功能,银行业务办理需2-3个工作日,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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