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公安局2023年警犬犬粮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44.5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z-c-23290447
预算金额44.51万元
招标公司昆明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翁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桐641948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5
公告正文

昆明市公安局2023年警犬犬粮购置项目询价公告(招标编号:GXCZ-C-2329044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公安局2023年警犬犬粮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市公安局2023年警犬犬粮购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公安局2023年警犬犬粮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公安局2023年警犬犬粮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 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信 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 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其他证 明材料);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 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 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 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 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 文件;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 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 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 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 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 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若供应商为产品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同页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页附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文件费缴纳方式:①对公账户转账;②现金缴纳。其中对公账户转账的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 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高新支行;账号:871907662510101;3.本项目询 价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 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 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公安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公安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11号 联 系 人:翁老师
电 话:0871-638667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 联 系 人: 李桐、陇淑娟、熊浩
电 话: 64194886、17387090257
电子邮件: yn6831177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公安局2023年警犬犬粮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信招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3101室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 1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XCZ-C-23290447 。
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2023年警犬犬粮购置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45151.85元。
最高限价:445151.85元。
采购需求:昆明市公安局2023年警犬犬粮购置项目,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
序号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计量单位★最高限价 (元)
1宝路成犬粮20kg/袋9263kg149597.45
2宝路幼犬粮20kg/袋4380kg74460.00
3普瑞纳成犬粮15kg/袋8010kg147384.00
4普瑞纳幼犬粮15kg/袋4006kg73710.40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 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交货地点: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 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和 信用信息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 其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 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 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 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 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
关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 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 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 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提供自 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 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 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 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全面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若供应商为产品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 至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持有效证明材料到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室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
请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同页附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页附上被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文件费缴纳方式:①对公账户转账;②现金缴纳。其中对公账户转账的 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行:招商 银行昆明高新支行;账号:871907662510101
3.本项目询价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11月15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时00分(北京 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会议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
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 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六、公告发布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启
1. 是否需要缴纳响应保证金:是 保证金缴纳金额(元):4000 元 2.
3.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5.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 ice.com/)上发布。
6.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 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昆明市公安局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411号
联 系 人: 翁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3866773
2.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室
邮 编: 650000
联 系 人: 李桐、陇淑娟、熊浩、刘彤、张译、陈嫦
电 话:0871-64194886、17387090257
传 真:0871-64644328
邮 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桐、陇淑娟、熊浩
电 话:0871-64194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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