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山河镇冯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TA2022-0014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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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正宁县山河镇冯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彭东伟 | 联系电话 | 15095568320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05-09 11: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5-11 17:00:00 |
采购单位 | 山河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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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正宁县山河镇冯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001 | GSTA2022-0014 | 工程-施工 | 2830227.33(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山河镇冯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正农发【2022】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正农领组发[2022] 4号文件下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TA2022-001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项目名称:正宁县山河镇冯柳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4.建设地点:山河镇冯柳村
三、工程内容:
1.新修L型边沟2495米,矩形边沟500米;
2.入户路硬化2684平方米,路基宽度3. 0m,路面宽度2. 5m;
3.房前屋后硬化2913.5平方米;
4.混凝土路面加宽1990平方米;
5.新建过路涵150处,采用预制0.4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埋设450米;
6.新建钢筋混凝土急流槽60米;
7.清理垃圾90立方米;
8.改建蒸发池1座;
9.安装太阳能路灯166盏;
10.拆违拆旧1183立方米。
四、计划工期: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05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07月31日。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招标控制价:2830227.33元
七、资金来源:正农领组发[2022] 4号文件下达资金。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检)员1人)
2投标企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投标企业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纳完税证明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实施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近6个月。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7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时间前1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须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提供含详细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的投标预算。
九、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2年5月9日11:00至2022年5月11日11:00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 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十一、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2年5月11日17:00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十二、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太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彭东伟
电 话:15095568320
地 址:正宁县山河镇西城社区轩辕大道21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甘肃太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怡超
电 话:13109346688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庆化苑二区14号商铺楼1401
附件信息
- 附件1:批复.pdf
- 附件2:预算.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