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2024年幼儿园班级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HZ003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2024年幼儿园班级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þ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08月09日10:00。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更正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1号开标室。
3、第三章采购需求二、货物需求中6人桌、幼儿椅、幼儿床(三层)、三层多功能柜、毛巾架、水杯柜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多环芳烃未检出”、“GB/T39498-2020”均删除。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采购需求中幼儿桌、幼儿椅、幼儿床、三层多功能柜、毛巾架、水杯柜产品要求(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这些产品检测报告的内容都需要体现多环芳烃未检出,以及依据GB/T39498-2020。
事实依据:1、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中查询到多环芳烃的检验依据是GB/T 40971-2021《家具产品及其材料中禁限用物质测定方法多环芳烃》,如下图所示:
而依据中均未体现GB/T 40971-2021标准。故要求增加GB/T 40971-2021的依据,或者删除多环芳烃未检出的内容。
2、GB/T39498-2020的依据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中查询到标准名称是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使用控制指南,该标准中的的检验项目与前面要求的检测内容里面没有符合之处,存在检测内容与依据前后不一致。故要求删除GB/T39498-2020标准。
附标准查询网
答1:见变更内容3。
问2:采购需求中幼儿桌、幼儿床、毛巾架、水杯柜产品要求(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这四项要求的检测报告既需要有产品名称,也要有原材料的名称,自相矛盾。并且各项的依据里面均不体现原材料的名称。故建议删除原材料的名称。附各标准查询网址
答2: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产品及原材料依据国家推荐性标准出具检测报告,是针对产品原材料性能质量方面的技术要求,产品原材料与货物产品的质量是直接相关的,要求提供原材料的检测报告,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问3:采购需求中要求(合同签订后供货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众所周知,检测报告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均可,而本项目只要求带CMA标识,具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故要求修改为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
答3: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不违反相关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路北部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66674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67、0551-627219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敏
电话:0551-62721967、0551-62721970
附件信息:
项目更正公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