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洲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大洋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10-21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东洲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9-23 至 2022-09-30
撰写单位: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大洋
(东洲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403-0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洲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关于有序解除顺城区静态管理的通告(第19号)”规定,本项目于2022年10月27日10:00开标,其他文件内容未变,望周知。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1日 16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并同时提供一份与线上递交的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电子设备自行进行解锁。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街道崇德街14号丙
联系方式: 13332122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1室
联系方式: 024-56403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乔
电;话: 024-5640356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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