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机运用检修段2024年施工用汽车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tsdj-sbk-2024-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曾工021-5123824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机运用检修段2024年施工用汽车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SDJ-SBK-2024-09

 

1.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机运用检修段现就2024年施工用汽车服务外包项目(编号:STSDJ-SBK-2024-09)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对我段施工用汽车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商务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报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抵扣联)。

2.财务能力:报价人须提供近2年(2022年至2023年)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报价人若无法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报,应提供2021年和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省际包车客运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方须在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境内均能提供施工用汽车服务,提供在上述地区提供服务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不少于1份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提供业主方出具的服务质量良好证明(注:须盖单位公章,部门科室章无效)。

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备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不良反映。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不接受近3年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过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二)技术要求

1.★技术指标

1.1投标方提供或调度的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车辆技术状况完全符合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年度审核、技术检测合格。并具备相应车辆营运(包车客运)资质,车辆保险符合当地运管部门规定,并保证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

1.2投标方提供的车辆车龄不得超过10年。

1.3投标方所安排的驾驶员须为客运企业雇佣,具备上岗资质,年龄在25-58周岁。

1.4投标方所安排的驾驶员年度计分周期内,驾驶证违法扣分记录总计不得超过10分。

1.5投标方所安排的驾驶员必须经常检车,车辆设备和性能良好,如发现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解决后才能继续上岗。

1.6投标方安排的驾驶员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体良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严禁酒驾、醉驾、毒驾等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驾驶员出现身体不适影响安全驾驶时,应主动与投标方联系由其更换驾驶员。

1.7为方便快速派车,报价人应能根据招标人用车特点定制用车审批、派车手机应用程序。同等条件下,具有上海市省际道路客运包车企业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AA(或江苏、浙江、安徽省同一等级)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2.交货时间/地点

2.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2.2交货地点:根据采购方用车计划由双方约定

3.质量性能指标

3.1质量要求:投标方提供或调度的车辆及安排的车辆必须满足第1条技术指标要求。

3.2 包车服务要求:

3.2.1交接车辆时,投标方应如实向采购方提供汽车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除经双方确认的特殊情况外,所提供车辆车龄不得超过10年。

3.2.2投标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汽车检测、维护保养,保证所提供汽车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采购方对车辆状况不满时,可向招标方要求立即处理或更换车辆,投标方应根据要求积极配合。

3.2.3当车辆座位险保额低于50万/座时,投标方应为采购方乘员免费提供追加意外险,若采购方不接受,可拒绝该车辆提供服务。

3.2.4投标方所安排的驾驶员须为客运企业雇佣,具备上岗资质;穿着整洁,不在车内吸烟,文明礼貌;应根据出车任务,提前到岗,并提前熟悉线路,执行招标方汽车相关管理规定。

3.2.5投标方安排的驾驶员必须经常检查车辆设备确保性能良好,如发现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解决后才能继续上岗。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在身体不适影响安全驾驶时,应主动报告投标方,由其更换驾驶员。

3.2.6采购方对于驾驶员服务有任何意见,可向投标方要求立即处理或更换驾驶员,投标方应更根据要求积极配合。

3.2.7投标方应确保具有相关车辆合法营运资质。

3.2.8投标方对涉及凌晨2点-5点出车任务,必须积极主动向属地运管部门报备,不得影响采购方用车;由采购方提供相应材料协助投标方备案,如因未报备而被查处,不牵涉采购方任何责任。

3.2.9投标方应将自身营业执照、营运资质、车辆营运资质、驾驶员上岗资质提供给采购方审核,并为采购方建立专门档案备查。

3.2.10投标方指定专人配合采购方需求,协调调度车辆,处理相关备案手续和资质提交,采购方也由专门人员对接有关包车调配工作。

3.2.11投标方全力配合采购方用车需求,双方对用车需求进行积极沟通,采购方提前48小时及以上通知投标方的用车需求,由于投标方原因未能及时匹配采购方的用车需求,投标方须赔偿采购方相关误工、交通等费用;采购方48小时内的紧急用车,投标方全力配合采购方需求,但对于无法匹配需求用车的情况,投标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3.2.12 紧急情况下投标方更换车辆、驾驶员必须经采购方审核,确认车辆、驾驶员满足相关资质要求。

3.2.13在有需要时,采购方为投标方驾驶员提供住宿,住宿费由采购方承担,不得超过采购方在住宿地的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

3.2.14采购方每日用车时间,累计行车时间不超过8小时。

3.2.15在运行过程中,凡车辆发生任何意外情况或交通事故,投标方作为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3.2.16投标方安排的司机必须按照采购方派车单规定的路线行车;投标方安排的司机无采购方派车单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采购方承担全部责任。

4.质量保证条款

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技术指标要求。

5.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5.1违反第6条售后服务条款,投标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规定标准采购方有权拒收。

5.2投标方因驾驶员或车辆故障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车,应立即调配备用车辆进行补救,如补救措施无法符合采购方需求,投标方须赔偿采购方相关误工、交通等费用。对因投标方驾驶员或车辆故障原因导致无法出车、采购方未及时赶到指定车站耽误施工作业大机开行而影响当日施工作业的,由投标方承担采购方当日损失,损失金额根据不同施工类型,按照日平均作业量乘以结算单价计算。

5.3投标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投标方应向采购方支付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还应当赔偿采购方损失:

5.3.1投标方提供的汽车及汽车行驶所需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

5.3.2投标方提供的汽车存在权属争议或非因采购方原因导致汽车被第三方扣押的。

5.3.3投标方未按照约定交纳各项保险费用的。

6.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投标方确保施工用汽车服务正常,指定专人配合采购方需求,协调调度车辆,确保车辆及驾驶员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时,投标方须立即启动紧急状态,其汽车租赁项目小组全员到岗,必要时到达现场,联系保险(事故当天),配合交警和运管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当天),安排维修(完成事故认定后),及时安排备用车辆(事故当天);若造成人员伤亡,无论投标方承担事故责任比例大小,投标方均须积极妥善处理,在人员转移、就医、保险理赔等方面提供及时服务,主动积极承担运营主体责任。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获取“用户码+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4.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缴款凭证、开票资料及报名表(见附件),缴款凭证和报名表可合并成doc文件进行上传),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人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人民币,按包件收取,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须使用公对公账户电汇至招标人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缴费凭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需要开具发票的,请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多包件项目按包件收取,同一项目/包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招标时无需再次缴纳,但需重新报名并提交已缴费凭证。

4.4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8月2108:00起至2024年8月2617:00止(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该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4.5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5.2递交方式:上海市宝山区何家湾路99弄10号2号楼415

6.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何家湾路99弄10号2号楼410会议室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7.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评标。(两次网上公告后,投标人不足3家,改为谈判采购)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上发布。

9.报名联系方式及银行信息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招标联系人:曾工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何家湾路99弄10号2号楼

联系电话:021-51238244

    箱:270883290@qq.com

技术咨询:雷工

联系电话:021-51238034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天目东路支行

账号:1001 2155 2930 0254 969

                                                                                                                                                                                                                

                                                                                                                                                                                            上局-上海大机运用检修段

                                                                                                                                                                                    日期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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