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800]f[cs]2019005
预算金额63.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麻女士0597-2810096
中标联系人张顺德15259647725
公告正文
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4月-12月物业管理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4月-12月物业管理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CS]2019005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9年4月-12月物业管理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国内 636688 636688 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优秀
合计: 636688.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叁万陆仟陆佰捌拾捌元整(¥63668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约定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总体要求:本项目为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1、委托管理期限为2019年4月至12月。2.1保洁范围及内容:1.支队机关范围内所有公共坪,办公大楼1-6层、车库,车管办证大厅;2.驾驶人考训场范围内所有公共坪,办公楼,驾管办证大厅1-4楼(2楼档案室除外);3.新罗大队所有的公共区域,办公大楼及办证大厅。4.负责业主办公区内所有的通道、走道、玻璃门窗、幕墙、雨披、雨棚、梯级、扶手、电梯间、卫生间、车库,天台以及相关会议室、办公室、调解室、健身房等场所的保洁与管理,大楼内花卉养护及交警值班室每日更换洗床单、被褥。5.保洁项目和保洁范围可到地实地察看。2.2保安范围及内容项目:支队机关大院内、考训场大院、新罗大队(24小时门岗执勤);巡逻、检查支队机关大院内及考训场大院内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维持车辆停放秩序;负责考训场科目二的秩序管理。(二)服务要求:1、物业公司应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选派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从事保洁和保安工作,做好保安和保洁的各项工作。2、管理期间内应遵守我支队对外协人员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3、对保洁工人加强教育,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爱护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赔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在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支队概不负责。 4、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支队管理规定,便于支队管理。5、在保洁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械工具,如有违章操作,人为造成机械工具损坏,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平时要注意维护保养机械工具)。乙方在工作期间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在工作期间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在承包期间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7、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应及时整改。如在约定范围新增或减少绿地、保洁工作量时,相应增加或减少承包款。(三)保安、保洁人员要求(30人):1、管理人员2人。(支队机关1人,新罗大队1人);2、保安16人:(支队机关6人,考场6人,新罗大队4人);3、保洁12人:(支队机关4人,考场4人,新罗大队4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磋商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1.11 下个月支付上月物业费
2 11.11 下个月支付上月物业费
3 11.11 下个月支付上月物业费
4 11.11 下个月支付上月物业费
5 11.11 下个月支付上月物业费
6 11.11 下个月支付上月物业费
7 11.11 下个月支付上月物业费
8 11.11 下个月支付上月物业费
9 11.12 下个月支付上月物业费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乙方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3%)缴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 号:171030100100100399);缴交履约保证金联系人:麻女士,联系方式:0597-2810096,邮箱:longyancaigou@sina.com;凭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或顺利履约)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或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无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服务(建筑)面积228888平方米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应支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10.2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服务质量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乙方按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10.4甲方每月按照《龙岩市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监督考核细则》对乙方的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如果每季监督考核成绩不及格(考评成绩<80分)的,物业公司应向业主缴纳1500元的违约金,该款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两季的日常监督考核成绩为不及格,物业公司所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指派其龙岩分公司为履行与甲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机构,履行合同过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分公司名义收取各项费用、开具发票等。乙方对其龙岩分公司的履约行为承担全部的民事责任。 14.2.乙方龙岩分公司账户信息如下:名称: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纳税识别号:1350800MA34AK7F2R;银行账号:3505016977070000041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华莲小区2幢206室;电话:0596-2919218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 天利仁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曹溪街道浮蔡村 住所: 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悦华园10栋40A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吴建利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张顺德
联系方法: 13799088991 联系方法: 1525964772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东城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668107050005419


签订地点:龙岩市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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