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50.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cg-gk-2023026
预算金额50.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1585637070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20230629
原文链接

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2023026

二、项目名称:茂林镇潘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泵房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管网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天海给水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101号10层102号

中标金额:5098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处理量10m3/h一体化净水器

品牌:豫天海

规格型号:THJS-10m3/h

数量:1套

单价:216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自成、罗伟、王富国、胡君、徐森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金额为764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安徽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泾县泾川大道106号,联系电话:18895639574、1585637070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茂林镇茂凤大道1号

联系方式:18895639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安徽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106号

邮箱:990781504@qq.com

联系方式:15856370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闫女士;卢女士

电话:18895639574;15856370702;1585635263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

安徽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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