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4年含油污泥委外处置(第四批)
金额
5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a407-fw1762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坤029-8650339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志勇029-689345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4年含油污泥委外处置(第四批)年含油污泥委外处置(第四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407-FW176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 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 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 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4年含油污泥委外处置(第四批),项目金额56.00万元(不含税)。2.2招标范围:主要对第八采油厂生产管辖区域废弃场站治理过程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清理、转运及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转 移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转移处置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其中储罐清淤若因施工过程掺水,最终结算工作量需将水量扣 除),包括含油污泥清理、装卸、运输、集中处理、尾渣尾气无害化处理、各类HSE费等所有费用。中标人需在接到第八采油 厂所属运维中心转移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开始清理、转移及处置工作。中标人在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必 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危险废物,不得超设计处理能 力接收含油污泥,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 例》、《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之前。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吴定生产运维中心、铁边城生产运维中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选定两家服务商完成,工作量平均分配,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 工作量为准。 2.6最高限价:1106.00元/吨,不含增值税,包括含油污泥清理、装卸、运输、集中处理、尾渣尾气无害化处理、各类HSE费 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包含 HW08类(071-001-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且核准经营方式包含为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或者综合经营。3.3运输资质: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 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互相签订协议的处理厂和运输单位同时投标全部否决,拟投入拉运车 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手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4台及以上(其中罐车不少于1 台、翻斗车(自卸车)不少于1台),投标人须承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车辆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车辆,否则取消 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3.4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专职驾驶员、专职押运员。每台车辆须配备押运员1名,驾驶 员1名,押运员具有有效的押运证,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 3.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HW08类等危险废物的处置服务业绩。 3.6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 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 注。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7.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7.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 年11月 月23日至 日至2024年 年11月 月28日 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 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 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 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账号密码和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 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 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 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 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 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 年12月 月5日 日13时 时30分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 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壹万 壹万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 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 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联系人:刘坤 联系人:朱志勇 朱志勇 /黄波 电话:029-86503396 电话:029-68934556 电子邮件:zhuzhiyong_nw@cnpc.com.cn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