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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九客专湖北段四电房建及相关工程、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工程钢材、水泥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6/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djwjt201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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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九客专湖北段四电房建及相关工程、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工程钢材、水泥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16-04-26 作者: 来源: 浏览:1612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九客专湖北段四电房建及相关工程、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工程钢材、水泥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DJWJT2016-016

1.采购条件

武九客专湖北段四电房建及相关工程、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分别为: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钢材、水泥已具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武九客专湖北段四电房建及相关工程

武九客专湖北段四电房建及相关工程为新建大冶北至阳新铁路四电房建及相关工程,总建筑面积13602㎡。主要工程量为:通信房屋30处(基站11处、直放站19处);信号房屋5处(信号楼3处、中继站2处);综合维修工区2处(阳新1处、白沙1处);电气化房屋4处(牵引变电所1处、分区所1处、AT所2处);电力房屋2处(10KV配电所1处、10/0.4KV变电所1处);给排水房屋5处(加压站2处、污水处理站2处、垃圾处理站1处);公安房屋37处(警务区5处,岗亭房屋32处);生产附属用房3处(车站单身宿舍1处、单身宿舍2处),房屋共计94处。项目建设单位为: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公司武九客专湖北段项目部组织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1日。

2.1.2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工程

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齐南存车场内,包含主库、开闭站、卸污中心等单体,建筑面积21177㎡,其中:整备库为单层厂房,建筑20500㎡。主库为四线库,跨度33m,边跨8.5m,长度469.9m,基础形式为杯形承台基础,主库为砼预制柱+屋架结构,边跨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净高7.8米,围护墙体为空心砌块墙。主库屋架下设有悬吊式检修平台,库内设有三条横向综合管沟、两条综合管沟,共计920米;轨道桥基础共计1600米。新建开闭站及卸污中心均为单层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476㎡和201㎡,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空心砌块围护墙体。项目建设单位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公司哈齐客专项目部组织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武九客专湖北段四电房建及相关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用线材、盘螺、螺纹钢、水泥,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工程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用线材、盘螺、螺纹钢,包件划分、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采购物资需求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生产商为【河北钢铁集团:唐钢、邯钢、承钢、宣钢;中国首钢集团、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钢铁集团:武钢、鄂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钢)、莱芜分公司(莱钢);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钢集团);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冷钢集团);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陕钢集团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建龙钢铁、西林钢铁集团公司;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天津市天铁轧二制钢有限公司;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铁第一轧钢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及原铁道部钢材生产商名录内的其他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认证资料。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其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经销商年供应能力不低于20000吨。

3.1.4财务能力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2014、2015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通过CAL或CMA认证)出具的近一年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1.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良好,提供投标物资中标额500万元及以上三个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供应额500万元及以上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

3.1.8其他要求:经销商须提供拟供应物资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确认通过经销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允许经销商供应多个生产商产品,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运输方案、措施、技术支持。

3.2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认证资料。

3.2.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0万吨,具有与其产能配套的运输能力;经销商年供应能力不低于50000吨。

3.2.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014、2015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达20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2014、2015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水泥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检验管控制度完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通过CAL或CMA认证)出具的近一年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2.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业绩良好,提供投标物资中标额100万元及以上三个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供应额100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

3.1.8其他要求:经销商须提供拟供采购物资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确认通过经销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拟供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允许经销商供应多个水泥生产商的产品,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运输方案、措施、技术支持。

3.3本次投标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30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传真:010-88248559),同时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chenjun750110@163.com。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4月30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采用银行汇款形式支付标书费,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费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铁道专业支行

帐 号:1100 1013 9000 5600 0151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采购平台(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5.2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www.eeb.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7.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陈军、国彪、周锐军

电 话:010-8824 6684、15172429961、13811002626

传 真:88248559

电子邮箱:chenjun750110@163.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

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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