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4
大连市自动墒情站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大连市自动墒情站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辽宁省大连水文局提供服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海月街18号。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 20 22年3月24日起至 20 22年3月31日 16: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2820228,传真82821838)。
专家论证意见
本次采购为大连市自动墒情站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各位专家充分了解本项目的需求及特殊情况,建议本次大连市自动墒情站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辽宁省大连水文局来完成。
原因如下:
我市自然条件多种多样,天气系统复杂多变,极易形成水旱灾害,其中干早灾害发生频率高,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大,严重制约我市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2016年,我局组织建设了大连市土壤墒情监测系统,依托辽宁省大连水文局新建36处墒情监测站,结合现有水文、气象监测网络,加强应急和移动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旱情监测水平,形成一个覆盖全市的旱情信息采集、传输、数据存储和查询服务体系,促进和提高旱情信息的自动化监测和管理水平,实现旱情信息共享。系统自2016年建成以来一直交由辽宁省大连水文局管理和使用,为水旱灾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在合作选择上具有唯一性,无其他服务单位能提供此服务。
综合上述情况,建议大连市自动墒情站运行维护技术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辽宁省大连水文局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专家小组成员:
大连佳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李 红
大连建筑发展中心设计院 陈祥凤
大连市工程咨询中心 柳 芳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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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