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新建新河租赁住宅项目
金额
750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项目新建新河租赁住宅项目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1〕25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海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3000万元,银行贷款:52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81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天津海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新河租赁住宅项目,建设规模为81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992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额75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福州道以南、华庭路以西、现状塘黄路以北、福州道泵站以东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新建新河租赁住宅项目施工,招标范围:占地面积1992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及其相关配套设施。最高高度:76m,最高层数:26层,地上:26层 地下:2层。最大基坑深度约10米,结构类型:剪力墙。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气工程、人防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总投资额350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10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为投标申请单位本单位职工,须由投标申请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且须有投标资格;(6)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及投标申请单位被授权人均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4日 至 2021年08月10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04日至2021年08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洪泽路23号综合楼一楼,现场领取。联系方式18622246008,符合公告规定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获取文件前3个月内开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报名确认单(以上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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