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主要物资(商砼)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主要物资(商砼)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波地铁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主要物资(商砼)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ZTSJNBDT2023-25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轨道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2.1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包括东延伸工程及西延伸工程。东延伸工程起点为东钱湖站(4号线已建),终于国际会议中心站(在建),正线里程自S(X)K35+947.548至S(X)K38+321.919,线路长度约2.37km,均为地下线。西延伸工程起点为慈城西站,终于慈城站(已建)正线里程自YXSK(YXXK)10+000.000至YXSK(YXXK)11+765.045,线路长度约1.77km,均为高架线。 标段工程范围:正线S(X)K35+947.548~S(X)K38+321.919;YXSK(YXXK)10+000.000~YXSK(YXXK)11+765.045及配线;高架桥面防水工程。 工程数量:本标段正线、配线铺轨共计8.09km(地下段4.646km,高架段3.444km)。其中地下段一般整体道床铺轨4.329km,橡胶弹簧浮置板道床铺轨0.317km;高架段一般整体道床铺轨1.147km,隔离式减振垫浮置板道床铺轨2.297km。高架段整体道床铺设9号4.6m间距合金钢交叉渡线1组,地下段整体道床铺设9号16m间距合金钢交叉渡线1组。安装液压缓冲车挡4处,钢轨涂油器11台,线路及信号标志240个、轨道基标1666个、位移观测桩118个。地下段铺刚性防水层149.64m2,高架桥面铺防水层8675.91m2。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施工所需的商砼,供货周期2023年5月–2024年12月。各项采购物资的物资名称、技术参数、数量以及包件划分等信息详见附表一。本次采购数量为设计估算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各位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根据设计估算数量进行报价,成交单价将做为最终的供应单价,不再调整。 3.采购方式 3.1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在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211号东钱湖211创意空间中铁三局项目部会议室公开进行。 3.2谈判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包件的采购谈判。 3.3多个包件可编制一份谈判响应文件。 4.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可开具采购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生产能力要求:谈判供应商所供投标物资其生产厂能满足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投标人的投标物资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混凝土生产线数量须满足生产供应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竞标人要出具不低于200万元的垫资承诺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应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竞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2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质量能满足项目设计要求。 5.供货业绩:谈判供应商在具有本地区—宁波市政工程中的商砼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三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地铁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原色扫描件等)。 6、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厂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选用的生产商需出具满足生产商要求的证明文件,由生厂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并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谈判供应商;近三年(2020、2021年、2022)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1、202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谈判供应商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谈判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 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②谈判供应商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生产厂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4.2本次采购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3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竞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竞标承诺一致。 4.4 本次谈判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竞争性谈判文件按包件售价(见附表一、标书费用),只接受银行汇款不收取现金。购买人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款项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银行户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账号:39152001040017844 开户行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售后不退。汇款时必须注明所购买物资类别、包件号、项目名称。 5.2已支付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的谈判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4日17:30时前将竞争性谈判申请表(附表二)、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付款凭证(标书费付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电子邮箱(2491265534@qq.com)。 注意:供应商参与原定于2023年11月16日主要物资(商砼)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会议、且已缴纳标书费和保证金的供应商,本次(二次招标)免缴纳标书费和保证金。 5.3经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申请表、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付款凭证扫描件审核确认后,请于2023年11月21日8:00时至2023年11月24日17:30时,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版谈判文件由采购人邮寄给竞标供应商指定的地址或由竞标供应商现场自取。 5.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谈判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种类、包件号的谈判文件不予售卖。 5.5 潜在谈判供应商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谈判。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8:00时至2023年12月2日9:30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9:30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211号东钱湖211创意空间中铁三局项目部会议室。 各谈判供应商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以个人名义办理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种类、包件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响应文件。 6.4各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和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5各谈判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应及时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将解锁密码密封在“密封件之一”“ 开标册及谈判保证金”中,供谈判小组使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铁4号线延伸工程轨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211号东钱湖211创意空间中铁三局项目部 联系人:毛达峰 电 话:15110573399 组织单位:中铁三局集团线桥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址: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榆大街1034号422室 邮编: 065201 联系人: 甘彦龙 电话: 0316-3332833 18809429330 传真: 0316-3332843 电子邮件:2491265534@qq.com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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