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寿宁县斜滩中心小学的编号为E3509240902100206001的寿宁县斜滩第二中心幼儿园项目设计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审批〔2021〕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斜滩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寿宁县斜滩第二中心幼儿园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寿宁县斜滩镇斜滩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0.74亩,新建12个教学班、360名学生就读的全日制幼儿园教学与附属用房。;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29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572.85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内容: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全部图纸设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消防、人防、环境等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线设计、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绿化景观及智能化、绿色建筑设计相关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开工,工程建设周期8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资格要求不要求业绩;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宁德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电子保函(包括电子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1年12月2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开标地点详细地址:寿宁县胜利街128号 (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572.8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8.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斜滩中心小学
地址:寿宁县斜滩镇 邮编:355501
电话:13385039825 传真:/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座301 邮编:352100
电话:17305932330 传真:/
联系人:小胡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35050168750709123456-022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50168750709123456-0222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寿宁县胜利街128号
(根据招标项目所采用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按照设计招标文件《通用本》 规定的“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入具体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