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KSDQ-XB(DY)2019-89
三、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信息软件维护扩展等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预算总额24.2万
标项分包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第一包 | PACS影像传输系统扩展维护 | 205000.00 |
第二包 | LIS系统为包虫病云平台提供的接口采购 | 17000.00 |
第三包 | 移动护理系统为包虫病云平台提供的接口采购 | 20000.00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PACS影像传输系统已上线7年,由于新院区已开始投入运营,急需要部署PACS影像传输系统,考虑到要和本院区软件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需要由原厂提供扩展维护服务。
我院LIS系统,供应商为上海杏和软件有限公司;移动护理系统,供应商为摩宝微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医院要接入新疆“包虫病云平台”,LIS系统、移动护理系统要给云平台通过视图的方式共享信息,供云平台抽出数据。
鉴于以上原因,拟对LIS系统、移动护理系统提供的视图要缴接口费,需要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第一包:PACS影像传输系统扩展维护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新疆华海云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绿谷喀纳斯湖路455号创智大厦A座5楼
第二包:LIS系统为包虫病云平台提供的接口采购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上海杏和软件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寺平南路16号712室
第三包:移动护理系统为包虫病云平台提供的接口采购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摩宝云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四层401-136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李刚 | 工程师 | 喀什日报社 |
彭勇 | 工程师 | 喀什地区公安局 |
李蜻蛉 | 工程师 | 喀什市供水水质监测站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李刚:
第一包:本项目为第一人民医院原PACS影像传输系统的扩展并维护采购项目。该院PACS影像传输系统由新疆华海云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架构,源代码具备唯一知识产权,具备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还由新疆华海云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施。
第二、三包:此项目为第一人民医院拟接入“包虫病云平台”系统的系统服务类项目。“包虫病云平台”系统具备唯一的知识产权,现接入其中,只能由该平台系统原始数据代码进行搭建。具备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彭勇:
第一包:现使用PACS影像传输系统系新疆华海云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现进行系统扩展维护具有唯一性。
第二、三包:经查证,LIS系统的供应商为上海杏和软件有限公司,现提供的对接接口具有唯一性;现使用移动护理系统为摩宝微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现数据对接,具有唯一性。
李蜻蛉:
第一包:该项目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原有PACS影像传输系统的扩展及维护项目。原有PACS影像系统由新疆华海云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并供货,源代码具备唯一知识产权,具备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由原供应商新疆华海云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施。
第二、三包:该项目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拟接入“包虫病云平台”及移动护理系统类项目,原有系统由上海杏和软件有限公司及摩宝微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因产品具有唯一性的知识产权,现只能由原供应商提供,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其它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即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1日)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丁芸
联系电话:0998-2962911
地址:喀什地区喀什市迎宾大道120号
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玲莉
联系电话:15276098877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开发区浙商大厦9楼9008-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兵
监管部门电话:0998-2597000
附件信息: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信息软件维护扩展等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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