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恒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共事业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金额
842.5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mczb-20230713号
预算金额842.53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恒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明诚土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国文1385272335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扬州恒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共事业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JSMCZB-20230713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恒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共事业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42.53 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
外资金O万元;自筹资金O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O万元;其他资金O,招标人为扬州
恒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租用施桥镇人民政府、隆觉村委会、梁湾村委会、梁湾村粮食烘干仓储厂
房、曹桥村委会、朴树湾社区居委会、扬子津小学、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花园小学、花
园小学、三元桥小学、施桥实验小学、朴席中心学校、朴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处屋面、
屋顶面积约1.4608 万平米;扬子新苑停车场地面,面积约794m²;开发区管委会。拟安装
550Wp单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 3670 块,总装机容量约2.0185MW。项目建成后采用“自发自
用,余电上网”运营模式,年均发电量约190.23万千瓦时,年均可节省燃煤约684.83吨,
年均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约1896.59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扬州恒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共事业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扬州恒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共事业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
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
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需同时满足以上3条条件,有一条不满足条件的,作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
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
(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
的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 年1月1日(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
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体装机容量0.9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工程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3日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19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投
标人通过百度网盘链接自行下载),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
877359711@qq.com, 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全称,联系电话:13852723355),同时需
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资料,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17:00。
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后进行登记,逾期办理不予受理。投标当日将确认函原件交到代
理机构。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投标登记。未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
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扬州市鸿扬路20号文汇工业园A区9号楼1楼东半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鸿扬路20号文汇工业园A区9号楼1楼东半层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租用施桥镇人民政府、隆觉村委会、梁湾村委会、梁湾村粮食烘干仓储厂
房、曹桥村委会、朴树湾社区居委会、扬子津小学、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花园小学、花
园小学、三元桥小学、施桥实验小学、朴席中心学校、朴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处屋面、
屋顶面积约1.4608 万平米;扬子新苑停车场地面,面积约794m²;开发区管委会。拟安装
550Wp 单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3670 块,总装机容量约2.0185MW。项目建成后采用“自发自
用,余电上网”运营模式,年均发电量约190.23万千瓦时,年均可节省燃煤约684.83吨,
年均减少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约1896.59吨。
合同估算价:842.53万元
工期要求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20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办理并网手续并
投入运营。运行维护期限:25年(本项目运行维护期限25年,每3年招标人可根据运维考
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技术方案及技术要求等文件的基础上,完成本
项目光伏系统整体方案设计、完善补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工作及工程施工
至竣工验收合格(最终结算以电站系统完全接入电网系统为准)、设备采购安装、缺陷责任期
保修、运行维护服务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
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对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查、对工程进行方案
设计(含并网方案设计)、 完善补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能存在的原屋面加固、防水、
土建、建筑结构、光伏电力、电气、输变电以及本工程所需的其他工程设计(包括测绘、荷
载设计复核,接入系统一次、二次报告以及施工图纸、竣工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
务书。
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运维服务、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设备采
购:光伏组件(单晶硅)、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及所有变配电设备、全站电力电缆、控制
电缆和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场地平整、基础加固、防水处理、光伏电站相关的
所有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由组件支架或支墩施工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
入电网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光伏组件安装前检测试验及检
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直至合格并交付生产(包括本工程的接入
系统协调、办理并网手续、电力业务许可证(如需要),站内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监控等包
括在工程施工范围内);约定年限(25年)的运行维护服务、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设备的
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各类保险等,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含购
电合同)以及施工阶段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养护等售后服务,直至
项目竣工及竣工后的运维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
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对接移交档案)、并网办理及试运行(竣
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求、经图审合格或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
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绿投集团审计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恒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金山路123号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3773529562
电子邮件:604783163@qq.cQ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明诚土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鸿扬路20号文汇工业园A区9号楼4楼东半层
联系人: 殷国文
电 话: 13852723355
电子邮件: 8773597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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