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学士校区体育馆舞台及灯光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合同明细.xls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202207280112-1 采购人(全称): 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中科锐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学士校区体育馆舞台及灯光改造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2072801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学士校区体育馆舞台及灯光改造项目 包号: 1金额单位:元
报价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人民币495000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3.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3.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1.3交货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将货物按采购人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702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7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剩余5%在验收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的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支行(长沙中科锐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81000028269000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2.2.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叁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招标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5.2.3.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3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合同的变更 6.1.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6.1.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6.1.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6.2.合同中止与终止 6.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6.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6.3.合同转让和分包 6.3.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6.3.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6.3.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质量保证函 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提供的产品均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等责任概由我公司负责。 我公司承诺,本项目所有设备保修叁年,上门免费服务,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全部免费保修。原厂服务超出此保修期的按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保修。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均免费上门服务。 我公司将对供货、质量、设备性能、技术接口、服务等方面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11.2 售后服务方案 我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是原厂正货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设备免费保修期三年,软件免费升级。免费保修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免费上门保修三年。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系统维护。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设备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质保期内 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我司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我司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1.3 质保期内服务措施 所有产品质保期均按国家三包政策要求执行,高于此标准的按厂家标准执行。在质保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我公司将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在质保期内,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我公司将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如由于人为损坏或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我方仅收取维修备件的成本费用。若部件损坏,我公司将免费更换、修理,费用由我公司负责。我公司承诺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 在质保期内,我公司提供7x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以随时解答采购人的各种问题,出现故障随时响应,在故障发生的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8小时内排除故障或到达现场给予技术支持;并提供Email、传真、在线视频等其它咨询服务渠道;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我公司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我公司将在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11.4 质保期外承诺及服务措施 除了享受厂家官方的售后服务外,对于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我公司出资向厂家购买。超过质保期后,我们仍然承诺上门服务和现场维修。 在质保期外,系统和设备出现故障,无条件先行提供配件,待设备修复后再结算。除了收取维修备件的成本费用,我们提供的服务仍然是免费的。 在质保期外,我们的故障响应时间不变;我们仍然为客户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售后支持和24个小时内上门修复故障的服务。 在质保期外,我公司将继续对设备进行升级及维护。 11.5 定期维护服务 我公司将采取巡检制度,每季度由公司领导带队拜访—次客户,了解产品的质量、服务问题,调查工程实施和维护情况,听取用户意见,现场帮助用户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及时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分工协作以期提供全面的服务与支持。对每一个报修请求,公司都将有回访专员进行电话回访,征询用户需求的解决情况以及对服务的满意度情况,在对客户进行关怀服务的同时,监督工程师的服务质量,并作为服务工程师重要的考评指标。 我公司对每一个项目在系统安装验收后每月派工程师对系统进行系统巡检,现场对设备进行测试及优化,及时发现系统存在的故障或潜在的问题,提早消除故障隐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此外,我们还将同各个软硬件厂商进行协作,将各厂商新近发现的重要问题与缺陷(Bugs)及时通知用户,使用户防患于未然。 11.6 其他服务承诺 我公司为本项目下售后服务的各项内容等,特此承诺: 针对本次项目售后服务,我公司提供叁年质量保修期,原厂服务超出此保修期的按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保修,终身维护。 湖南售后服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枫林三路8号喜地大厦 24小时服务热线:15580984318 u培训分使用操作培训和整体技能培训
培训方式 课堂集中培训:适用于内容多且难度大的情况,由湖南奕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培训,可选择统一地点组织学员集中到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及内容、人员不限,与最终用户共同商定。 上门培训:适用于培训内容较少且难度小的情况,在为客户安装设备时,现场资深工程师上门边安装、边指导,并利用现场的环境当场为客户进行培训,或某几个使用者、管理者单独进行一些简单的培训。 不定期培训: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公司将对用户进行走访,以了解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听取使用者对设备配置和使用的建议,结合实际情况为使用者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 培训内容 设备连接培训所有设备的物理连接方法操作规范及疑难点与安装过程中一起培训、讲解 系统维护培训 日常维护内容及方法基本故障诊断、处理使用中常见问题解决方案 培训目标 可满足日常设备操作及常见故障的分析与处理; 所有这些设备的使用者各自具备掌握设备使用及配置; 管理者可独立安装和设备相应的软件及应用软件; 管理者掌握应急措施和获得维修服务的正常渠道。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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