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汪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三级防控建设项目施工
柘汪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三级防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1230419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汪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三级防控建设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投(2023)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柘汪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三级防控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区柘汪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20.1亩,总有效池容约2.4万立方米的1#、2#公共应急事故池,1#公共应急事故池位于西侧,长约490米,有效池容约 8800 立方米,2#公共应急事故池位于东侧,长约850米,有效池容约 15200 立方米,配套敷设总长约3860米的DN400 管道、长约3490米的 DN250事故废水收集管道、长约1630 米的雨水管道、17个雨水排口的闸控工程和截污回流工程,同时为园区配备临时土石筑坝所需的沙袋、防水布等应急物资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投标限价: 56402533.93 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柘汪临港产业区化工园区三级防控建设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管函[2021]202 号,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排水工程类似业绩。
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4)工程造价以签约合同价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 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21]338 号、苏建招函〔2017〕312 号、连建管函〔2021〕202 号执行。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10月至 2023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 文件附件)。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3年05 月 15 日至2023年 05 月 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6 月 06 日 9 时 00 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
7、评标方法
7.1、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 家共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包含G1、G2去除的数量),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 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4分;施工组织设计14分;投标人业绩2分。
(一)投标报价(84分)
根据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文件、苏建招办[2019]2号文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 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 合成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2、B 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3、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B 值,均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15%、16%、17%、18%、19%、20%、21%、22%、23%
注:
(1)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 1525686.08 元。
(二)施工组织设计(14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0-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0-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0-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0-1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0-3分
6、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2页);0-2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 页);0-2 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页数需满足上述要求,每超过 1 页的,扣 0.02 分。
(3)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用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须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未按上述暗标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业绩(2分)
1、投标人业绩(2分):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排水工程类似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此项最高得2分。
注:(1)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资格审查类似业绩与本项评审业绩相重复的,不予计分。
(4)工程造价以签约合同价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北京路1号
联系人:龚主任
联系方式:18360386788
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东路9号商务大厦15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518-81882598
10、其他注意事项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 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 招标 代理 机构 )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 址:http://ggzy.lyg.gov.cn/)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ggzy.lyg.gov.cn/)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 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 (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