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惠州市移动源监测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需求书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不少于1辆维护高空作业车辆(含自有或租赁)、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日前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进行报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注:采购人依法确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
(二)工作要求
对我区已建成的3套惠州市移动源监测系统的运行进行维护管理工作。
(三)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惠州市移动源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设备清单。
(四)招标方式
采用挂网后现场报名的方式,项目挂网7天内,竞投单位将相关资料(报价表、营业执照、联系方式、服务方案等)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我局(陈远杰收)。
(五)付款方式
维护单位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
1.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维护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运维满半年后10天内,采购人向成交维护单位支付合同总额至60%;
3.完成一年维护后,采购人向成交维护单位支付合同总额至95%;
4.预留合同总额的5%作为绩效金凭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结算后与最后一笔款项一并支付。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6月5日(8时30分起至当天17时30分截止)
评选时间:预计2024年6月11日
(七)资料报送
1.采购材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间内提交,提交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一式三份);
2.采购文件为无效签署的,该采购文件在评标资格审查中不予通过;
(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林剑龙 联系电话:0752-3826513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附件:惠州市移动源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设备清单
2024年度惠州市移动源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评分表.xlsx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不少于1辆维护高空作业车辆(含自有或租赁)、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日前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进行报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周期(年) | 预算金额(元/年) |
1 | 2024年度惠州市移动源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 1项 | 1年 | 300,000 |
注:采购人依法确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
(二)工作要求
对我区已建成的3套惠州市移动源监测系统的运行进行维护管理工作。
(三)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惠州市移动源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设备清单。
(四)招标方式
采用挂网后现场报名的方式,项目挂网7天内,竞投单位将相关资料(报价表、营业执照、联系方式、服务方案等)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我局(陈远杰收)。
(五)付款方式
维护单位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
1.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维护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运维满半年后10天内,采购人向成交维护单位支付合同总额至60%;
3.完成一年维护后,采购人向成交维护单位支付合同总额至95%;
4.预留合同总额的5%作为绩效金凭项目验收情况进行结算后与最后一笔款项一并支付。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6月5日(8时30分起至当天17时30分截止)
评选时间:预计2024年6月11日
(七)资料报送
1.采购材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间内提交,提交方式为邮寄送达或当面送达(一式三份);
2.采购文件为无效签署的,该采购文件在评标资格审查中不予通过;
(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林剑龙 联系电话:0752-3826513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
附件:惠州市移动源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维护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标准气体 | 季度/更换 | 3 | 项 |
2 | 减压阀 | 半年/更换 | 3 | 项 |
3 | UPS 电池组 | 年/更换 | 3 | 项 |
4 | 清洗工具套件 | 年/更换 | 3 | 项 |
5 | 校准气池 | 半年/维护 | 3 | 项 |
6 | 配置维护专业人员费用 | 含维护工程师的工资及交通费用,包含现场设备检测、监控运行状态、光源维护保养、系统运行参数较准、系统软件升级、故障修复等 | 1 | 年 |
7 | 现场高空机械租赁使用费 | 一年 | 1 | 年 |
8 | 遥感设备计量证书 | 计量院出具(有效期一年) | 1 | 次 |
9 | 黑烟抓拍设备计量证书 | 计量院出具(有效期一年) | 1 | 次 |
10 | 专用网络费 | 运营商 | 1 | 年 |
2024年度惠州市移动源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评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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