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I标招标公告BB2023SQGCZ1021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3sqgcz10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I标招标公
告 BB2023SQGCZ1021
(招标编号:BB2023SQGCZ1021)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I标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安徽承禹淮河疏浚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河湖位于蚌埠市西郊,拟通过对天河湖进行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扩大天河湖库容,增加水资源蓄水量,满足蚌埠城市主城区的应急供水需求,提高天河湖周
边灌区的灌溉保证率,清理湖区污染源头,扩大湖区纳污能力,改善湖区水质,提升湖区水
生态景观效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I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I标)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近10年(2013年1月以来,以监理结束日期或实际工期完成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
日业绩 (类似项目指完工已验收的工程投资 5000万元及以上的含疏浚工程的河道(湖泊)
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下同。)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
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不含)分以下的,在
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
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
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
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2日00时00分到2023年06月26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4.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bengbu.gov.cn)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
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I标已由蚌
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蚌发改审批(2022〕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承禹淮河疏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安兆工程技
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河湖位于蚌埠市西郊,拟通过对天河湖进行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扩大天河湖
库容,增加水资源蓄水量,满足蚌埠城市主城区的应急供水需求,提高天河湖周边灌区的灌
溉保证率,清理湖区污染源头,扩大湖区纳污能力,改善湖区水质,提升湖区水生态景观效
果。
其中南部湖底清淤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用环保挖泥船对南部湖区湖底富营养淤泥进行清
淤,清淤区面积约600公顷,清淤深度约50厘米,清淤工程量约300万立方米,清淤后的
淤泥进行快速干化处理、干泥外运等。计划工期:36个月。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天河湖平原水库一期工程清淤扩容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南
部湖底清淤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所有工程建设监理服务。
本标段对应工程部分投资约1500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15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近10年(2013年1月以来,以监理结束日期或实际工期完成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
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完工已验收的工程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含疏浚工程的河道(湖泊)
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下同。)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
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不含)分以下的,在
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
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
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
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下载时间:2023年6月2日以后
4.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
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
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5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5.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
5.3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注意事项
8.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
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8.3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
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SQGCZ102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
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
8.4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
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9 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
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
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
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
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
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
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一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
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八:安徽承禹淮河疏浚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雪华路198号
联系人:韩工
电 话:0552-3131761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联系人:杜工
电 话: 0552=3092290
邮 箱:1669690600@qq. COm (邮件不得署名)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承禹淮河疏浚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雪华路198号
联系人:韩工
电 话:0552-31317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联系人: 杜工
电 话: 0552-309229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闪佬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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