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智能化管理创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防火卷帘门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智能化管理创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防火卷帘门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智能化管理创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 防火卷帘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DJW2023-156(二次) 1. 采购条件 1.1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智能化管理创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开发区伊宁园区目经理部依据《关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智能化管理创业标准化厂房建设(EPC)项目钢质防火卷帘门、护栏及楼梯扶手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3】第238号)实施线上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2采购方式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对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工程概况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智能化管理创业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EPC)工程工程位于伊宁市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东临惠宁路,西临广仁路,南临特克斯街,北临霍尔果斯大街。项目总用地面积121904.03平方米(约合182.86亩),总建筑面积69139.62平方米,包括新建9栋钢框架结构二层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相关附属工程。9栋厂房,对应 A2#厂房,A3#厂房,A5#厂房,A6#厂房,每栋建筑面积6595.28平方米,B2#厂房,B3#厂,每栋建筑面积5043.75平方米,C1#厂房,C2#厂房,每栋建筑面积10139.40 平方米,C3#厂房,建筑面积10227.20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委会;设计单位为新疆北疆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开发区伊宁园区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计划工期:2022年6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计210日历天。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钢质防火卷帘门共一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生产商有效的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生厂商通过的3C认证,消防产品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有效。 3.3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采购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 3.4 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生产商年均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年均主营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近二年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标定合格、有效,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投标产品具有通过 CMA、CNAS 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检验报告和委托检验报告,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采购指定生产商产品,产品质量有保证,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6 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等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项目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单项目中标额不低于8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履约期间,不限定生产商数量,投标人可选择供应多个指定生产商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3.9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的供应商响应谈判。 3.10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响应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响应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3年10月25日9: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谈判;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购人采用线上方式发售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响应人应于2023年10月20日17:3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响应申请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在其基本账户足额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开发区伊宁园区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辽宁路支行 帐 号:65050110260000001884 汇款时务必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响应人应告知采购人,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4.3采购人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赋予响应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采购文件补遗和答疑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人务必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报价、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响应报价、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人放弃谈判。 5.2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响应人请于2023年10月2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参加开标会议,如变更开标会议地点以采购单位通知地点为准。 5.3推荐各响应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各响应人务必派专人负责“解锁”,进行谈判、二次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7.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开发区伊宁园区目经理部 地 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惠宁路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开发区伊宁园区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455535203@qq.com 组织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张波、杨磊 联系电话:010-88246684 8.公告附件 8.1附件一: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8.2附件二:响应谈判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开发区伊宁园区目经理部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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