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营销系统非功能性优化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48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100022001646091
预算金额48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黎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营销系统非功能性优化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2100022001646091)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营销系统非功能性优化服务框架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G2100022001646091),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营销系统非功能性优化服务框架采购
1.2.                      招标编号:CG2100022001646091
1.3.                      招标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分类:框架
1.6.                      项目类别:服务
1.7.                      资金来源:已落实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3年营销系统非功能性优化服务框架采购,协助开展营销系统非功能性的优化维护工作,包括系统非功能性的维护性完善,及非功能性的便捷性开发、调优性开发等工作。
经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为合同的签订主体,在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合同约定的具体事项。
1、框架期限:
(1)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方无有效的框架协议,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方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未结束,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
(3)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预估金额的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预估金额的80%)(下同)时,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
(5)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框架协议有效期,经双方协商方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
(2)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5)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实行处罚:
A、在框架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B、成交供应商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6)当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
(7)潜在供应商报价则视为知悉和认可采购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8)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委托函/需求单的金额。
(9)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合同模板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2.2招标范围:
开展营销系统非功能性的优化维护工作,包括系统非功能性的维护性完善,及非功能性的便捷性开发、调优性开发等工作。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品类
标的编码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编码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框架结果有效期
1
系统运维
CG2100022001646091001
2023年营销系统非功能性优化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480
1
CG2100022001646091001001
1
2023年营销系统非功能性优化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480
详见报价表
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在委托函签署阶段明确,不超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注: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标的物描述
适用标的物
1
开展营销系统非功能性的优化维护工作,包括系统非功能性的维护性完善以及非功能性的便捷性开发、调优性开发等工作。
2023年营销系统非功能性优化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2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2022年报告。如2022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19-2021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0-2022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2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19-2021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3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应截图;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所在地有技术支持及运维服务团队(须出具签字盖章的书面承诺书)
2023年营销系统非功能性优化服务框架采购子项[2023年营销系统非功能性优化服务框架采购子项]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18时00分00秒至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00秒,登陆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确定要购买的项目、标的、标包,在系统下载加盖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获取。
4.1完成供应商登记: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审核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数字证书办理:如本项目需使用数字证书,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供应商登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提问:在2023年11月17日18时00分00秒前,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提交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0日18时00分00秒至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00秒。
5.2.2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5.2.5开标结果及异议:投标人可于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查看项目解密情况,并完成系统确认,如逾期未确认则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020-85737147;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csg.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 4008100100转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宋义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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