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对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4.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600-02287
预算金额134.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政务外网区部分 | |||
1 | 库表对接 | 需与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清单中政务外网区对接方式为库表对接的系统进行对接,通过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需进行资源的申请、订阅,获取返回的办件数据,并进行数据场景应用。 | 5 |
2 | 单向接口对接 | 需与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清单中政务外网区对接方式为单向接口对接的系统进行对接,当国家部委系统与辽宁省国家垂管业务数据返还系统完成单向接口对接后,结合我市实际事项办理需求,按照接口标准开发单向数据接收接口,通过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代理、封装,提供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调用,返回事项办件数据。 | 13 |
3 | 双向接口对接 | 需与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清单中政务外网区对接方式为双向接口对接的系统进行对接,当国家部委系统与辽宁省国家垂管业务数据返还系统完成双向接口对接后,结合我市实际事项办理需求,按照接口标准进行上行接口的对接及下行接口的开发,通过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申请、代理、封装,与相关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深度对接,进行业务数据上报、数据回流,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办结。 | 11 |
4 | 政务外网区对账接口 | 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需按照国家平台数据对账接口标准开发接口并支持按照时间段查询累计入库量、新增入库量、数据下发量、数据使用量等相关对账数据,将开发后的对账接口提供市数据共享平台代理,供辽宁省国家垂管业务数据返还系统调用,获取丹东市垂管系统对接的政务外网区事项对账数据。 | 1 |
互联网区部分 | |||
5 | 获取令牌接口 | 需对接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互联网区获取令牌接口,获取系统对接令牌参数。包括获取令牌接口代理、获取令牌接口对接。 | 1 |
6 | 上行数据接口 | 需与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与地方数据平台对接清单中互联网区系统进行对接,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接口的申请、代理、封装,将封装后的上行接口提供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结合我市实际事项办理需求,进行互联网区上行接口的对接开发、个性化电子表单制作,并配合进行接口对接联调,实现互联网区事项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办理,将申报数据推送至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 | 6 |
7 | 数据接收接口 | 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需按照互联网区数据接收接口标准开发接口,通过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代理、封装,供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调用,返还互联网区事项办件数据。 | 10 |
8 | 互联网区对账接口 | 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需按照国家平台定义的数据对账模型统计垂管数据的接收量和下发量,并开发数据对账功能,将开发后的对账接口提供市数据共享平台代理,供辽宁省国家垂管业务数据返还系统调用,获取丹东市垂管系统对接的互联网区事项对账数据。 | 1 |
数据场景化应用部分 | |||
9 | 国垂系统事项匹配 | 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需对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返还的办件数据与本地事项进行关联关系匹配,将办件数据与本地事项进行关联,实现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办件数据的公示。 | 1 |
10 | 办件结果信息共享复用 | 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需对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返还的办件结果数据进行应用,根据业务部门梳理的事项申报材料关联关系,在申请人办理事项时,调用国务院部门垂直业务管理系统返还的办件结果数据,进行材料的免提交或在线核验。 | 1 |
11 | 电子证照生成 | 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需对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返还的办件结果数据进行梳理,将符合生成行业部门电子证照的照面项数据与省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生成电子证照。 | 1 |
12 | 电子证照应用 | 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需向省电子证照系统获取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的电子证照数据,梳理可应用的电子证照及事项,需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进行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进行纸质材料的免提交。 | 1 |
13 | 非政务服务事项应用 | 需设置非政务服务事项查询专栏,对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返还的非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提供统一查询服务,申请人可通过个人信息进行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办理的非政务服务事项查询。 | 1 |
国垂系统数据统计接口部分 | |||
14 | 国垂系统数据统计接口 | 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需按照辽宁省国家垂管业务数据返还系统数据统计接口标准开发接口并支持以事项为维度、按照时间段查询数据回流量情况,将开发后的统计接口提供市数据共享平台代理,供给辽宁省国家垂管业务数据返还系统,供省里调用获取数据统计情况。 | 1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8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软环境办公室)
地 址: 金河大街199号
联系方式: 0415-2172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 0415-2172355
邮箱地址: ddzfcgzx@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晓霞 李明浩
电 话: 0415-217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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