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丽水市分行本级(水阁支行)、遂昌支行、松阳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33.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奇英159067127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7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丽水市分行本级(水阁支行)、遂昌支行、松阳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委托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丽水市分行本级(水阁支行)、遂昌支行、松阳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CZTC24108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丽水市分行本级(水阁支行)、遂昌支行、松阳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丽水市分行日常三餐服务;水阁支行、遂昌支行和松阳支行日常中晚餐服务;来客接待;会议用餐服务;食堂仓库管理;收银管理;外送外买管理;食堂卫生;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1.2 服务期:
(1)丽水市分行、水阁支行、遂昌县支行: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2)松阳县支行:2024年6月1日-2025年8月31日。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项限价,其中丽水市分行最高限价为33.8万元(含税);水阁支行最高限价为4.7万元(含税);遂昌县支行最高限价为7万元(含税);松阳县支行最高限价为11.5万元(含税),管理费费率不得超过8%。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投标人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
1)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2)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
3)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堂管理服务业绩。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6日到2024年5月11日
获取方式:1.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至杭州市湖州街 168 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2.本项目允许网上获取,请把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招标文件费用网银转账回单(由投标人从对公账户转账,收款名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支行,银行账号:933002010033886689,备注:CZTC24108标书款)发送至邮箱2282931112@qq.com,并在邮件内写上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寿尔福路445号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项目负责人:吴奇英 手机15906712726 邮箱2282931112@qq.com
投诉联系人:沈涛 手机13989813797 邮箱66293460@qq.com
开户名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支行
账 号:933002010033886689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委托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丽水市分行本级(水阁支行)、遂昌支行、松阳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CZTC24108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招标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丽水市分行本级(水阁支行)、遂昌支行、松阳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丽水市分行日常三餐服务;水阁支行、遂昌支行和松阳支行日常中晚餐服务;来客接待;会议用餐服务;食堂仓库管理;收银管理;外送外买管理;食堂卫生;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1.2 服务期:
(1)丽水市分行、水阁支行、遂昌县支行: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2)松阳县支行:2024年6月1日-2025年8月31日。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项限价,其中丽水市分行最高限价为33.8万元(含税);水阁支行最高限价为4.7万元(含税);遂昌县支行最高限价为7万元(含税);松阳县支行最高限价为11.5万元(含税),管理费费率不得超过8%。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投标人应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况:
1)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2)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
3)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食堂管理服务业绩。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6日到2024年5月11日
获取方式:1.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至杭州市湖州街 168 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2.本项目允许网上获取,请把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营业执照(副本)、招标文件费用网银转账回单(由投标人从对公账户转账,收款名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支行,银行账号:933002010033886689,备注:CZTC24108标书款)发送至邮箱2282931112@qq.com,并在邮件内写上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寿尔福路445号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项目负责人:吴奇英 手机15906712726 邮箱2282931112@qq.com
投诉联系人:沈涛 手机13989813797 邮箱66293460@qq.com
开户名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支行
账 号:933002010033886689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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