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元/月
期限/月
数量/人
小计/元
1
工资及加班费
服务类
人
包含法定节假日
3350
12
9
361800
2
社保及福利
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
413
44604
3
商业险
意外险等
100
10800
4
伙食补贴
生活费
400
43200
5
装备
服装等
6
税费
营业税费及企业所得税费
245
26460
7
管理成本
办公费、培训费及不可预见费
50
5400
8
利润
管理酬金
150
16200
合计
4808
519264
3.3.1.服务地点:长沙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3.3.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3.3.结算方法
3.3.3.1付款人:长沙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3.3.3.2付款方式:长沙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签订合同后按季度支付管理服务费。当季度考核后于次月的15日前由乙方开出票据送至甲方,由甲方把费用打到乙方基本账户。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98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98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98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981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
一、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出入管理
1)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
2) 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
3)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内。设定校区内固定停车点,引导车辆停放整齐。
4) 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
5) 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安全巡查
1) 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路线设置覆盖率100%。
2) 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
3) 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
4) 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5) 突发事件演练率、响应率、处置率100%。
消防系统
1)消防控制室按规定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
3)定期检查校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情况,完好率100%。
4)督促施工单位配置消防器材、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5)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
6)完成服务合同中规定的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内容并达到考核要求。
三、保安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等,切实做好校内及门口安全保卫工作和护学岗工作。
2、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员需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制度,来访人员,问清事由,经电话联系校内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作好出入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3、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区,内部车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表》方可进入,引导停放在指定地点。
4、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5、合理安排上班时间,交接班时需做好交接手续,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当班保安需全部在岗。
6、完成校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为聘用的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1.2对保安员按规定行使保安员的职责和权限,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并负责处理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和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甲方不得要求保安员从事超越职责和权限的事情,不得指挥保安员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6.1.3应按当地公安机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措施。
6.1.4保安员在职责范围内如因公受伤,按工伤规定处理(乙方为保安员购买工伤保险),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合同指定范围之外的工作,由此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1.5保安员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双方都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保安员如发生责任事故,参照甲方有关制度,甲方有权对其处罚。
6.2乙方责任与义务
6.2.1为树立聘用单位品牌,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精神面貌好、工作勤奋、服务态度好的保安队伍;
6.2.2维护甲方良好的工作、学习秩序;
6.2.3坚持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维护学校安全;
6.2.4乙方因学习、集训、会议和工作需要,在确保甲方安全守护的情况下,有权对保安员进行调动和撤换,有权对不称职和违纪违法的保安员实施处罚和辞退;
7.3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要求更变或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更变或提前终止。
7.4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有重大违法行为,甲方单方面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必须终止合同时,双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7.5本合同履行期满,如甲乙双方无书面异议,应视为续约。出现异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书的前三个月内,仍按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执行。
11.1中标价格为包干价,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学校不再另支付保安加班、伙食补贴等一切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费用另行协商。
11.2保安员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学校双层管理。
11.3保安人员需通过学校审核,符合条件才能上岗。
11.4保安服务公司无对外收费权。
11.5对保安服务公司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11.6保安管理用房的提供情况: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生活用房。
11.7保安管理饮食安排情况:餐饮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