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一地六县’(广德市、郎溪县、白茅岭农场)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试验区1∶5万自然资源综合地质调查试点项目”硅酸岩、稀土分量、微量元素、土壤、根系土、水质分析样品测试(招标编号:GN2024-03-9287)项目,于2024-12-02 15:00:00,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线上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推荐顺序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合肥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
485000.00元 |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
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国土资源部武汉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 |
480000.00元 |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
浙江省地矿科技有限公司 |
465000.00元 |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6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评审情况简述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其它情况说明
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五、本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上同步发布。
名 称: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宁国路 19 号
联系方式:沈仕豪,1525699501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