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共享服务有限公司智能小间距LED一体机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0960091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371-691589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共享服务有限公司智能小间距LED一体机项目(二次)询比单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由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共享服务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对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共享服务有限公司智能小间距LED一体机项目进行二次询比单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单采购活动。。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共享服务有限公司智能小间距LED一体机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096009
1.3实施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融岛外环4号13层
1.4采购范围: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共享服务有限公司智能小间距LED一体机项目(二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到货取样、检验、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安装调试,并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具体配置参数详见附件。
1.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合格的产品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设备的装卸、安装、调试工作,设备及系统稳定运行满1个月且无任何问题后,按采购人标准通过项目验收。(上述供货期以采购人对本项目做出的最终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安排为准。)
1.6其他要求:
1.6.1质量标准: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执行标准,满足买方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6.2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产品验收合格后12个月。如物品自身的质量保证期承诺标准高于12个月的,按质量保证期承诺标准执行。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
2.3信誉要求:
2.3.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自行承诺)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2.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2.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2.3.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2.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2.3.2条至2.3.5条)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4报价要求:
2.4.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万元,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分项报价不全者为无效报价;
2.4.3.报价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报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自然条件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4.本次询价取报价最低者为成交报价人。若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采购人可取消此项目报价。如税率不同,以不含税价进行评审,原则上最低价中标。
2.5其他要求:
2.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3. 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
最低价成交,由采购人组建评审委员会。价格最低且未超采购人预算的供应商,经采购人标后审核资格满足,则成交;否则,重新采购。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9时00分,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 异议的提出
5.1异议提出
5.1.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5.1.2异议应通过异议、投诉端口实名提交,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应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以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5.1.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5.1.4采购人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2异议的处理
5.2.1对于以下三种情况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章第5.1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逾期提交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5.2.2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5.2.3采购人将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及时作出答复;对于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5.2.4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以向采购人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6. 其他说明事项
6.1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采购交易习惯确定,并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6.2在采购活动中实施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许可证,虚假业绩或财务状况,虚假信用,伪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简历、劳动关系),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禁止其1~3年参加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融岛外环4号13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58962
 
监督单位(部门):莫女士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融岛外环4号13层
联系电话:0371-69158958
 
 
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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