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0日,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修水县召开根据“修水县1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鸿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特邀的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修水县石坳乡花门村心欢水库两侧山地及荒地,项目北、东、西皆为山林,南侧为心欢水库。工程实际建设规模1OMWp,占地面积182934㎡,共有35700块280WP的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年平均发电量1020kWh;管理站区主要为主变压器间、无功补偿区,原环评中的综合楼未建设。
工程目前已完成了光伏阵列的建设,安装多晶硅光伏发电组件共计35700块,并配套布置逆变器20台,低压开关柜20台,一次升压 变压器10台,10KV馈线柜3台,10KV出线柜一台,10KVPT柜一台,35KV馈线柜一台,35KV出线柜一台,35KVPT柜一台,无功补偿柜台,峰值总容量为10MW。 完成了进场道路的建设及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5月,我公司委托高科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6月取得了修水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批复(修环评字[2018]22号)。
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投运,项目自投运以来,未发生环境污染纠纷事件,未受到所在地环境保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6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万元,占总投资的0.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原环评批复的设计规模10Wp。
(五)验收时间
根据项目环保管理相关规定,我公司于2019年3月委托江西鸿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按照验收监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监测单位于2019年3月13 日至14日派出技术人员进场进行了现场勘察,在核实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的建设情况、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验收监测,依据验收监测结果以及现场勘察情况我公司组织编制完成本验收监测报告。
二、工程变动情况
原环评中的综合楼未建设,其它与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生态破坏及生念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利用类型和占地面积
本工程占地类型为荒地,为租用石坳乡花门村荒地,占地面积为182934㎡,与环评阶段一致。
(2)植被
本工程占地为荒地,地表植被为荒草,项目建设不涉及伐林。
本工程竣工后对光伏板下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项目建设完成后,经调查该工程占地范围内植被生长良好,植被覆盖率有所增加,对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有定的促进作用。
(3)水土流失
该工程对光伏板下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项目建设完成后临时占地植被恢复良好,无土地裸露现象,水土流失现象已逐渐消失,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轻微。
2、施工污染防治
我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废渣合理处置,施工期间外排废水、废气、噪声皆达到要求,施工场地进行了生态恢复。
3、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本工程为光伏发电项目,不设办公区,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本工程为光伏发电项目, 不设办公区,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
污染物排放:变压器、 逆变器等设备噪声。
环境保护措施:采用时封闭箱式送变器房,定明检修,加强场地绿化。
(4)固体废物
污染物排放:定期检修产生少量废旧光伏板。
环境保护措施:统一收集后由家回收。
(5)光污染
环境保护措施:光伏板表面涂覆层减反射涂层:光伏板采用合理的角度安装和布局。
四、验收调查和环保管理检查结果
1、废水
项目未建设综合楼,不产生生活污水,对地表水水质无影响。2、废气
项目不产生废气,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3、厂界噪声
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变压器及逆变器等部件运行的机械噪声,噪声值在50-65dB (A)。监测结果表明,工程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厂界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 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建设前后生态环境影响
据调查,我公司已落实了原环评报告和批复中要求的各措施,项目占地、水土流失方面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 光伏发电场施工期临时占地及光伏电池板间空地植被恢复状况良好,该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重点对项目周围环境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审阅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落实了原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环保及生态保护措施,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后续更换的废电池应交由供应商回收
2、加强运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保障设备稳定运行。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名称: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修水县义宁镇修江路30号
联 系 人:匡全刚
联系电话:13879272777
公示单位: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