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固原分公司2023年隆德县某单位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58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tfzb-2023161
预算金额58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燕189951136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1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固原分公司2023年隆德县某单位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项目
中国电信固原分公司2023年隆德县某单位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固原分公司2023年隆德县某单位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项目(项目编号:NXTFZB-202316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固原分公司2023年隆德县某单位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项目,项目预算总金额为5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
1.2.1采购内容:为客户单位完成80路公共视频图像人脸抓拍设备、存储设备、杆路、辅材采购及免费安装调测,实现视频安装调测完毕后将前端点位视频图像全部汇聚到隆德县某单位一楼数据通信机房并接入隆德县某单位视频智能化应用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5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交付周期: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测。
1.5质保期:12个月。
1.6服务地点:客户单位。
1.7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选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标的物页、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或报账的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或报账的发票)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
(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授权函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该制造商针对所投设备产品的授权函(400万极光双拼摄像机、800万智能变焦双拼网络摄像机、48盘位云储存节点(核心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进行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资格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人。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4日12:00时至2023年7月27日18:00时。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资料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银川开发区支行
账 号:2902002629200193438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10:00时。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8号行政楼3楼评标室。
5.3.1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将纸质参选文件递交至以上地点(包含:①所有纸质版参选文件;②WORD/EXCEL格式编制的电子文件;③PDF格式(签字盖章后扫描件)编制的电子文件;④通过平台生成电子参选文件的不加密版本;其中②③④通过一个U盘存储单独封装即可)。
参选保证金(如有)以支票、汇票、参选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的,必须递交纸质原件(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且应密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信封上标明“参选保证金”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参选专用章的骑缝章。此文件须同纸质参选文件一起递交。
5.3.2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收件人:杨燕;联系电话:18995113665;
5.3.3邮寄说明:
①邮寄、快递方式送达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参选文件邮寄、快递不接受货到付款;
②请参选人合理安排文件制作时间,充分考虑快递公司邮寄所需要时间,确保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邮寄送达;
③纸质版参选文件需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5.4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转2,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中山街63号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褚先生
电 话:0954-2027133 18995410985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杨燕、李沁钰、李瑞
联系电话:18995113665、13619557087、19995298262
邮 箱:yangyan.n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2023年7月24日
中国电信固原分公司2023年隆德县某单位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固原分公司2023年隆德县某单位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项目(项目编号:NXTFZB-202316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固原分公司2023年隆德县某单位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化前端项目,项目预算总金额为5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
1.2.1采购内容:为客户单位完成80路公共视频图像人脸抓拍设备、存储设备、杆路、辅材采购及免费安装调测,实现视频安装调测完毕后将前端点位视频图像全部汇聚到隆德县某单位一楼数据通信机房并接入隆德县某单位视频智能化应用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5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交付周期: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测。
1.5质保期:12个月。
1.6服务地点:客户单位。
1.7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选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标的物页、签字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或报账的发票)复印件,框架合同和订单(或报账的发票)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
(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授权函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该制造商针对所投设备产品的授权函(400万极光双拼摄像机、800万智能变焦双拼网络摄像机、48盘位云储存节点(核心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特殊情况处理原则:
(1)唱价时,参选人少于3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进行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2)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资格后,有效参选人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但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人。
(3)评选委员会否决全部参选的,比选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4日12:00时至2023年7月27日18:00时。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资料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银川开发区支行
账 号:2902002629200193438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10:00时。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8号行政楼3楼评标室。
5.3.1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将纸质参选文件递交至以上地点(包含:①所有纸质版参选文件;②WORD/EXCEL格式编制的电子文件;③PDF格式(签字盖章后扫描件)编制的电子文件;④通过平台生成电子参选文件的不加密版本;其中②③④通过一个U盘存储单独封装即可)。
参选保证金(如有)以支票、汇票、参选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的,必须递交纸质原件(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且应密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信封上标明“参选保证金”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参选专用章的骑缝章。此文件须同纸质参选文件一起递交。
5.3.2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会议室。
收件人:杨燕;联系电话:18995113665;
5.3.3邮寄说明:
①邮寄、快递方式送达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参选文件邮寄、快递不接受货到付款;
②请参选人合理安排文件制作时间,充分考虑快递公司邮寄所需要时间,确保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邮寄送达;
③纸质版参选文件需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5.4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转2,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中山街63号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褚先生
电 话:0954-2027133 18995410985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13号电信商城4楼招标部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杨燕、李沁钰、李瑞
联系电话:18995113665、13619557087、19995298262
邮 箱:yangyan.n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
2023年7月24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