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度临平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处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ZFCG2022-008
项目名称:2023年度临平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处置
预算金额(元):1290000
最高限价(元):12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3年度临平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处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2023年度临平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处置,该项目报价包含装车费、处置费、运费、各种人工费、设备设施、管理、利润、税务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临平街道公共区域无主装修垃圾及拆违产生的装修垃圾集至地点,对于未按采购人要求清运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备注:最高限价(元):1290000,其中单价最高限价为150元/立方米。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经县级以上环卫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合法处置建筑垃圾资质的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98845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办事处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办事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戚霄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222713
质疑联系人:陈洪斌
质疑联系方式:13588360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商会大厦b座220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67061961
质疑联系人:陈剑梅
质疑联系方式:1377787458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中路236号临平财税大楼
传 真:/
联系人 :俞征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85312
附件信息:
2023年度临平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处置10.31发布稿.doc2023年度临平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处置10.31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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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1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B服务类。 |
2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标的:2023年度临平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处置,属于 其他未列明 行业; |
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
4 | 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 工作分包。þB不同意分包。 |
5 | 响应截止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
6 | 样品提供 | 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7 |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询价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
8 |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 |
8 |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 |
9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10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报价的;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1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
1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
12 | 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余杭商会大厦B座2203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15267061961 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13 | 特别说明 | 招标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但不单列进投标总价,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标项一的招标代理付费为:19920元。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4.4 | |
1.5.1 | |
1.5.2 | |
1.5.3 | |
1.6.7 | |
1.7 | |
1.7.1 | |
1.7.2 | |
2.3.2 | |
2.4.1 | |
2.4.2 | |
2.8 | |
2.12.3 | |
2.12.4 | |
2.16.1 | |
2.16.3 | |
2.20.1 | |
2.20.2 | |
2.22 |
正面: 反面: |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2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3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 | 响应函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4 | 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明确要求提供材料的,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明确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商务技术偏离表)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立方米 | 1 | ||||
响应报价合计(小写) | ||||||
响应报价合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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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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