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机关公务用车驾驶员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公务用车驾驶员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F业务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Z-2302017-2303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5-2023-00028
3、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驾驶员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6.7(万元)
6、最高限价:116.7(万元)
7、采购需求:
招募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提供机关公务车驾驶服务,预计需要驾驶员9名,服务期2年。其它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30个日历天后止(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需劳务派遣服务应由中小企业提供,即劳务派遣单位为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7日至2023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F业务部)
3、方式:
现场获取: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楼2001开标室(白浪中路88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楼2001开标室(白浪中路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可结合实际,按照《十堰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十堰市中心支行、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十财办发[2020]325号)要求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机关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白浪中路88号
联系方式:135978638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
联系方式:0719-8632755/15897868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589786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