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981]hzxm[gk]20230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安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宇星0593-23567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81]HZXM[GK]2023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补充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注”增加条款:
4.以下8条款为不可偏离内容,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若有负偏离1项,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内容,按无效投标处理,若技术商务条款中有和以下8条款冲突的,按以下条款为准:
4.1前端点位采用裸纤或EPON(GPON)分光的方式进行传输,在汇聚机房部署核心交换机,前端部署接入层交换机,同时通过裸纤进行传输,实现组建专网专用的物理隔离网络,从而保证了视频监控数据的安全传输。组建独立的专网接入,符合视频专网组网安全规范,网络的交换能力必须要能满足视频传输和实战业务应用的要求,接入点带宽必须满足大于20M。
4.2所有组网设备的管理权限必须收回公安机关管理。
4.3建设位置全部由公安指 定,因客观原因需偏离指 定位置50CM以上的,需书面提交公安批准。
4.4因客观需要,项目建成后公安机关保留总建设数10%的点位位置无偿变更需求,中标人必须在公安提出书面变更要求后一个月内迁移到位,如因市政工程迁移点位的,中标人自行向相关市政施工单位追讨迁移费用,公安机关给予配合。
4.5所有监控点位的配电工程均由中标人建设并负责电力开启和日常维护。
4.6对于摄像机、补光灯等易损件,中标人需提供总路数10%的备品备件存放在指 定场所备用。
4.7中标人负责做好影响监控视线树枝的日常修剪工作。
4.8合同期间,采购人每月按照实际可以正常使用(实时视频、历史视频、补光灯均正常)的路数支付中标人使用费,如摄像机可以正常使用,补光灯故障的,扣1/3使用费。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层(2号开标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安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385031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联系方式:0593-23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郑
电话:0593-2356788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81]HZXM[GK]2023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2023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补充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注”增加条款:
4.以下8条款为不可偏离内容,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若有负偏离1项,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内容,按无效投标处理,若技术商务条款中有和以下8条款冲突的,按以下条款为准:
4.1前端点位采用裸纤或EPON(GPON)分光的方式进行传输,在汇聚机房部署核心交换机,前端部署接入层交换机,同时通过裸纤进行传输,实现组建专网专用的物理隔离网络,从而保证了视频监控数据的安全传输。组建独立的专网接入,符合视频专网组网安全规范,网络的交换能力必须要能满足视频传输和实战业务应用的要求,接入点带宽必须满足大于20M。
4.2所有组网设备的管理权限必须收回公安机关管理。
4.3建设位置全部由公安指 定,因客观原因需偏离指 定位置50CM以上的,需书面提交公安批准。
4.4因客观需要,项目建成后公安机关保留总建设数10%的点位位置无偿变更需求,中标人必须在公安提出书面变更要求后一个月内迁移到位,如因市政工程迁移点位的,中标人自行向相关市政施工单位追讨迁移费用,公安机关给予配合。
4.5所有监控点位的配电工程均由中标人建设并负责电力开启和日常维护。
4.6对于摄像机、补光灯等易损件,中标人需提供总路数10%的备品备件存放在指 定场所备用。
4.7中标人负责做好影响监控视线树枝的日常修剪工作。
4.8合同期间,采购人每月按照实际可以正常使用(实时视频、历史视频、补光灯均正常)的路数支付中标人使用费,如摄像机可以正常使用,补光灯故障的,扣1/3使用费。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层(2号开标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安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富春大道66号
联系方式:1385031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605室
联系方式:0593-235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郑
电话:0593-2356788
福建华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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