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民法院安检服务更正公告(二)
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兴市人民法院食堂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第三章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中“(7)安检管理服务负责人:素质较高人员担任,具备电脑操作技能,办公软件的使用具有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懂得一定沟通技巧。★年龄要求
现更正为:
(7)安检管理服务负责人:素质较高人员担任,具备电脑操作技能,办公软件的使用具有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懂得一定沟通技巧。★年龄要求
更正日期:2023年
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此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更正等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 系 方 式 | 采购人 | 项目负责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963795 |
质疑受理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963795 | ||
联系地址:宜兴市教育西路52号 邮政编码:214200 | ||
采购机构 |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0-87991906 联系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7号 邮政编码:214200 | |
采购监管部门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主体: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 |
国正工程咨询(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