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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火作业“十个严禁”的通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动火作业“十个严禁”的通告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净化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有影响和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将动火作业“十个严禁”通告如下:
一、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按动火方案要求违规动火。
二、严禁无证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
三、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动火。
四、严禁强令指使他人违规动火。
五、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安全规定动用明火。
六、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经营使用期间动火作业。
七、严禁在娱乐场所实施有明火的表演。
八、严禁在作业现场风险未清除前动火。
九、严禁现场无监护人动火。
十、严禁在施工现场无保护措施下动火作业。
各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群策群力、共同行动,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对发现的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杨凌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
2024年7月22日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净化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有影响和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将动火作业“十个严禁”通告如下:
一、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按动火方案要求违规动火。
二、严禁无证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
三、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动火。
四、严禁强令指使他人违规动火。
五、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安全规定动用明火。
六、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经营使用期间动火作业。
七、严禁在娱乐场所实施有明火的表演。
八、严禁在作业现场风险未清除前动火。
九、严禁现场无监护人动火。
十、严禁在施工现场无保护措施下动火作业。
各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群策群力、共同行动,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对发现的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杨凌示范区消防救援支队杨陵大队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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