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桥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监控管理中心园区修缮工程壁布、硬包、软包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41.1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1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桥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监控管理中心园区修缮工程壁布、硬包、软包采购项目
询比方式:询比采购
评审方式:技术评分最低价法
询比文件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询比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新桥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监控管理中心园区修缮工程壁布、硬包、软包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合肥帕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411668.44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匠博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429632.2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诺奇兄弟新材料(吴江)有限公司  报价:487053.40元
公示期: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1号楼1003室,联系电话:0551-622652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经工集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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