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东院区(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二次)(第2次)
金额
10.3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yxc2312050020241715739
预算金额10.3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东院区(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二次)(第2次)
预算金额:¥103950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东院区(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整体维修保养服务,提供技术保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故障设备维修、巡检、维护保养及日常设备管理等工作。保障医疗设备处于正常状态,杜绝医疗设备安全隐患。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东院区(县中医医院)
需求文件:文件22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6-13 17:00:00
发布时间:2024-06-07 11:47:48
采购编号:YNYXC2312050020241715739
采购单位:易门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供应商在《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企业能力,能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形,供应商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投标截止当天由招标代理查询后提交结果给询比小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询比。【以供应商在《供应商声明函》中的承诺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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