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财政财务集中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1376770369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财政财务集中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财政财务集中监管平台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江西虔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1月10日起至2019年01月16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信丰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3339893, 地址:信丰县府前路)和信丰县财政局本级(地址:信丰县府前路,联系人:信丰县财政局本级,联系电话:13767703699)。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信丰县财政局本级
项目名称 财政财务集中监管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金额 950,000 元
专家1论证意见 鉴于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大平台系统使用的用友政务公司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考虑到须与现有大平台进行无缝对接,新版软件与旧版软件数据迁移高效、准确及延续性,结合信府办抄字〔2018〕551号文件精神,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黄治远 职 称 /
工作单位 信丰县陈毅希望小学
专家2论证意见 鉴于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大平台系统使用的用友政务公司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考虑到须与现有大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及保证系统可靠性和稳定性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相关规定,建议信丰县财政财务集中监管平台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熊建宏 职 称 /
工作单位 信丰县法制办
专家3论证意见 鉴于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大平台系统使用的用友政务公司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考虑到须与现有大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及保证系统可靠性和稳定性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相关规定,建议信丰县财政财务集中监管平台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 施先进 职 称 /
工作单位 信丰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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