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易通路公交站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22.5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cg20230003
预算金额22.58万元
招标联系人闫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0
公告正文

易通路公交站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XCG2023000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易通路公交站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22.580667 万元,招标人为青岛迈科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易通路公交站充电桩设备采购,采购预算为:22.580667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易通路公交站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易通路公交站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4.1 基本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次 采购所需的服务。
(2)持有合法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能够自主研发、生产充电桩的生产厂家。
4.2 信用要求
4.2.1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 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 形。
4.3 其他要求
4.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4.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到山东省 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阳光大厦 22 层 2218 室报名登记后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 本费 300 元/套,售后概不退还。6.2.1 营业执照;6.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6.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 22 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 22 层开标室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迈科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易通路公交站充电 桩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2.采购内容
易通路公交站充电桩设备采购,采购预算为:22.580667 万元
3.项目编号:JXCG20230003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次 采购所需的服务。
(2)持有合法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能够自主研发、生产充电桩的生产厂家。
4.2 信用要求
4.2.1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 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 形。
4.3 其他要求
4.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4.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5.公告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2023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3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方式: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到山东省 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阳光大厦 22 层 2218 室报名登记后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工 本费 300 元/套,售后概不退还。
6.2.1 营业执照;
6.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时间:2023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止。7.2 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7.3 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 22 层开标室。
7.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出 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青岛迈科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经理
联系电话:15054273671
代理机构: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阳光大厦 22 层 联 系 人:邓娟
联系电话:0532-87117209
电子信箱:qdjxzb@163.com
9.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3 月 0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迈科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329 号阳光大厦 1522 室 联 系 人:闫经理
电 话:150542736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 10 号阳光大厦 22 楼 联 系 人: 邓娟
电 话: 0532-87117209
电子邮件: qdjx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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